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

鄢烈山:2014年度汉语──通奸


我赞成更明确地使用“权色交易”或“钱色交易”,甚至于就用“性交易”、“性贿赂”这样明白无误的词语。


我希望明年,“通奸”这个仅有道德示众意义而不构成罪名的词语,在公告文案中会消失。


只有“年度汉字”(从传过来的年度总结玩法吧),没有“年度汉语”一说。是的,传统 的玩法是一个汉字,比如日本今年的年度汉字是“税”(消费加税影响甚广),《联合早报》评的年度汉字是“乱”,“贵国”《新周刊》评的年度汉字是“退”、QQ网评的是“法”。


什么玩法都是人创造的,俺们何不来评“年度汉语”,这样更与时俱进呢?因为汉语早期是“字”为主(单个字亦是表意的词),现代汉语以双音节两个字组成的“词”为主,也有四个字的成语、多个字与词合成的词组、句子,统称“词语”。我们不能因文害意,勉强用一个“字”来做年度总结而所指不明,不如用“词语”来表达。


那么,什么样的词语可以当选今年的年度词语呢?


“任性”、“也是醉了”这些词语固然在网民中兴起并流行,毕竟时间很短。流行时间长的“逼”字族的词语,今年又有新扩展:从京骂“傻逼”,到“牛逼”,衍生的“苦逼”、“二逼”、“穷逼”,还有什么“逼格”,以及它们的同音词(“煞笔”之类),令人厌憎地病毒般在传播。污染了汉语,污染了网络,所幸还没有登上大雅之堂,传统媒体上也还少见。


今年最有特色的词语,我想,应该是“通奸”。


“通奸”一词,古人叫“和奸”,或者“私通”,意思很明确,是两厢情愿的性行为,只是没有明媒正娶。“通奸”的前提之一是私密性。娶小老婆不算通奸,嫖妓不算通奸,而婚前性行为却要算,莺莺小姐与张生只有侍女红娘知道时的同床共枕就要算,是败坏相府名声的丑闻。


中国 大陆,“通奸”早已不算犯罪;如果不是已婚者的婚外性行为,比如未婚同居,两相情愿的“一夜情”,那么,虽是传统意义上的“通奸”,却连道德败坏也算不上了。网络上恬不知耻地叫“约炮”。


所以,当今年媒体上频频公布某贪官违纪违法劣迹,列出“通奸”丑行时,不免叫人“耳目一新”。


早些年,同样的丑行,含糊地叫“道德败坏”或者“生活腐化”。


后来,点出“包养情妇 ”。到时,说的是“与多名女性发生和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这个表达,较“道德败坏”明确地提到性关系;比“包养情妇”含糊的,有可能是“通奸”。


官场的腐化堕落早有耳闻。多年前就听说,有点权的官员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必带美女,没有年轻猊美的情妇会觉得很没面子。现在倒台的一些贪官的报导证实了这一风气。


12月24日的《南方都市报》关于已退休而被可查处的深圳市前副市长梁道行报导说,去年7月,《广东风》杂志就梁案部分细节披露称,“喝酒和打高尔夫时,梁道行喜欢公然带着各式美女相伴进出,且爱当着众人讲黄色笑话。文中还披露,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梁曾与多名女性同时或者先后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宝安、南山任职期间,他还曾在及国外涉嫌嫖娼和赌博。”


这些天网上新闻首页挂着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众,在萍乡市担任市委书记期间,“将整个萍乡官场的风气带坏了,他甚至把宾馆作为办公场所,花天酒地、莺歌燕舞。知情人透露,在萍乡与陈安众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女人 ‘多到数不过来’,萍乡官场还流传关于他的段子‘一米八的个子、一百八十斤的体重、一斤八两的酒量,(喜欢)十八岁的姑娘。’萍乡当地一名企业负责人透露,陈安众的私生活一度到了相当荒唐和淫乱的地步。他喜欢唱歌、跳舞和嫖娼,他会到去赌博,甚至还会吸毒,每天玩到一两点,白天下属向他汇报工作,他坐在那里听,没几分钟,就开始打鼾。在陈安众的影响下,当地党员干部出来吃饭都会带上自己的情妇。据接近江西省纪检系统 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陈安众进去之后交代得很彻底……供出了一连串女干部的名字……”


这两天中纪委通报的四起高官腐败案,其中有三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中国铝业公司原党组成员和总经理孙兆学)的案由,都有“与他人通奸”。


贪官嘛,有权之后贪的无非财与色。但是为什么要选用“通奸”这个词语呢?


有人质疑说“通奸”不构成罪名,不应拿出来公布。回答是,这是党纪处分,党纪要比国法严厉。我对党员干部倒没有这么高的期待。只要他们不以权谋私,不仗势欺人,不搞特权,真正与老百姓同忧同乐,道德水平达到我这样“群众”的水平,那就很不错了!因为,任何凡人,手握绝对权力,没有严厉的制度约束,能抵制诱惑,靠自我约束,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混同于老百姓”,那是很难很难的。我们本来就不能指望党员干部是圣人!


我怎么感觉,“通奸”的用语对于贪官,客观上有开脱之功效,好像他特别有魅力,女人要投怀送抱似的。如果说是接受性贿赂,通常有回报,或回报进贡美女的老板,在生意上照顾;或回报上床的女干部,网上段子叫“日后提拔”;这都是“权色交易”。如果是包养“N奶”,这是钱色交易,必须追问包养的钱从哪里来。一声“通奸”,倒好,等于骂一声“可耻嘛”,就放过了!


我才不相信,与陈安众书记“通奸”的女性都是两厢情愿的。两年前,中央编译局前局长依俊卿与常艳博士那档子事曾轰动一时。如果没有常博士因心理不平衡而自曝“情史”原委,你可以说是“通奸”,而事实上是性贿赂,接受了却未办事,交易不成功而反目。


立案审查的决定,对周涉性腐败的表述就很严谨:“周永康 ……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前面提到的“情妇”,是“包养”的还是“通奸”的?不必细问。因为下面有“权色、钱色交易”可以包括“包养”;“权色交易”可以是“日后提拔”,或是安排工作与工程;直接的“钱色交易”可以指嫖娼。显然,周永康都干了。


我赞成更明确地使用“权色交易”或“钱色交易”,甚至于就用“性交易”、“性贿赂”这样明白无误的词语。


我希望明年,“通奸”这个仅有道德示众意义而不构成罪名的词语,在贪官公告文案中会消失。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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