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大陆律师张科科在吉林为法轮功 案进行依法辩护时,被旁听的国保大队长从现场带走,被扣押了5个小时才获自由。(网络图片 )
日前,湖北律师 张科科在为法轮功学员做庭审辩论中,只因说了一句“中国 《宪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便被警察当庭带走,扣押了5个多小时才获得自由。第一时间已有上百名律师发表严正声明,对事件予以谴责。
据美国之音报道,2014年 12月11日上午,湖北律师张科科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为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告辩护时说,"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 "。不料,在一旁的辽源市公安局负责人金振宇却因此将这位律师抓走,对其拘押长达五小时。获释后的张科科对美国之音说:“放出来了,放出来了。(记者:期间都有一些什么情况?)要传唤,要扣押我的物品,然后不让离开。由于我不配合讯问,所以不让吃饭。”
据了解,大陆 律师的出庭辩护权在代理 法轮功案件和其他维权 案件时受到当局和法院的限制,比如打断辩护,甚至本案在开庭前审判长就要求张科科律师不要为被告做无罪辩护。
他说“如果法庭不让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那么人们雇用律师还有什么作用?而且辩护律师在庭上发言,只要不涉及泄露国家机密等问题 ,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审判长禁止律师做无罪辩护,甚至要警察带走律师,这严重侵犯了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张科科律师被警方当庭带走拘押的事件引起了中国律师界的震惊。
北京律师李方平表示,警方当庭带走辩护律师是违法行为:"这说明公安权力的扩展到了何种地步!按道理,法庭是一个说理的地方,本身就在一个辩论阶段,打断律师发言都是不礼貌的。何况将律师扣押起来,制造恐惧,我们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气愤。”
李方平律师认为,吉林警方在法庭制造恐怖气氛,想叫律师在为被告作辩护时不得不作自我审查。“这一事件已经引起律师界的反弹,我们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阻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大陆张磊律师表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维护律师的职责,因在法庭上的发言被警察当庭带走,非常令人震惊和愤怒。
据自由亚洲报道,截至12月12号,仅一天时间至少有260名律师联署发表严正声明,呼吁全国人大、最高检就律师权益进行监督检查,追究审判长和抓人警察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严正声明中表示:“吉林省辽源市公安部门此举开了极其恶劣和危险的先例,是对中国律师制度的巨大破坏,执行抓捕的警察金振宇、审判长周凤武等都应当受到滥用职权或非法拘禁犯罪的刑事和行政责任的追究。”
严正声明还说:“鉴于近期全国多地非法阻挠律师会见、非法拘押、殴打律师等损害律师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高检就律师权益进行督导检查、法律 监督。”
据大纪元报 道,昨天事发后,很多律师和公民向抓人的国保大队长打电话、发短信要人。张磊律师向其发短信称:“从法庭上直接抓走正在履行辩护职责的律师,是世界丑闻,也是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行为,望你及时中止犯罪行为,立即释放张科科律师,并且赔礼道歉。”
大陆唐吉田律师也向其发短信说,如果一意孤行,你们会和李东升、周永康 等人一样,构成反人类犯罪,光明与黑暗你自己 选吧!
网上民间舆论也予以极大关注。宁波一家企业的副总经理表示,在法官眼里,他们就是统治阶级,大谈法治,就是撕开了他们的遮羞布,就是刁民!
媒体人王智新表示:“辩护律师不准从法律方面进行辩护?律师不准当庭讲宪法?这是谁在搞笑呢?”
还有人说:“中国司法系统 的无耻和卑贱再创新高。”
张科科律师就此表示,应该追究当庭拘押律师的审判长和警察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他们的违法行为,保证他们不要再次越过红线。”
来源:阿波罗网白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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