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刑讯逼供错关17个月 福建男获释后拒绝离开


近日,中国 福建云霄县的一宗冤案被曝光,当事人陈某因与嫌犯同名同姓而被当地警方冤枉关押17个月,案件被撤销起诉后,出现了陈某拒绝离开看守所的戏剧性场面。


据陆媒报导,福建男子陈建忠因与一嫌犯同名被警方错抓,在遭受警方的后被迫作出了有罪供述。在庭审现场。两名同案人当庭指称警方〝抓错了〞,却仍然被警行关押了17个月之久。今年1月12日,检察院终于对陈建忠撤诉。然而,陈建忠拒绝离开看守所,他坚称〝如果不还我清白,向我道歉,我就不走〞。


据报导,陈建忠是福建漳州市云霄县人,被抓前长期从事蔬菜生意。2013年8月24日,陈被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饶平县检察院批捕。同年12月13日,饶平县检察院向饶平法院起诉陈建忠等人。


起诉书指称,2012年年底,被告人陈建忠伙同被告人林海顶、王金文策划开设制假烟工场。2013年2月底该制假工场开始生产中华等假冒品牌卷烟。


检察院认为,陈建忠、林海顶、王金文三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这一指控,检察院出具的证据是证人刘俊田、刘金鸦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陈建忠、林海顶、王金文的供述与辩解,以及鉴定意见等。


同犯当庭称〝抓错了〞警方仍继续关押陈建忠


2014年 3月7日,该案在饶平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同案犯林海顶称,被告席上的陈建忠与他供述的陈建忠不是同一个人,警方抓错了。


林海顶说,真正的疑犯比眼前这个陈建忠更高一点,瘦瘦的,看上去四十几岁。而现在这个人,又矮又胖,看上去比较老,还有些秃顶。同时,该案的另外一名被告人王金文也说,从来没见过庭上这个陈建忠。但检方与法庭均不以为然,警方仍然继续关押陈建忠。


据报导,陈建忠的辩护林志强日前对陆媒透露,林海顶供述分别于2013年3月1日凌晨1时、3月9日下午2时及3月11日中午11时,在饶平县建饶镇的香烟制假现场见过〝陈建忠〞。但事实上,2013年2月28日)下午陈还在海南,根本不可能在第二天凌晨1时赶到广东饶平。


律师 在庭上出示的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树宝宾馆的《入住凭证》及《总台记录日报表》,证明陈建忠在前年2月28日晚6时许入住该宾馆,一直住到3月27日才登记离开,有案发时不在饶平县的证据。


据林志强披露,陈建忠说,2013年8月30日警方对他作第一份笔录时,他本不承认制造假烟一事。随后,警方用手铐将他的手拷在窗户上,并殴打了他四个小时。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不得不作出了有罪供述。林志强称,手铐造成的伤疤至今仍清晰可见。


2015年1月12日,饶平县检察院因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申请撤回起诉。1月14日,饶平法院准予撤销。但此时的陈建忠拒绝在相关手续上签字,也不肯离开看守所。


他说:〝不明不白被关了17个月,要么法院判我有罪,要么法院判我无罪。撤销起诉算什么?我就要个清白。〞


陈建忠要求当时对他实施刑讯逼供的当面赔礼道歉,并送他回家。〝当时怎么把我抓过来的,现在就怎么把我送回去〞。他还希望,就这17个月的冤狱申请国家赔偿。


饶平县检方要求陈建忠先离开看守所,再按程序申请。但陈建忠不能接受,目前仍然在饶平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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