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湖南民主维权 人士赵枫生案二审将不开庭审理,欲在春节前彻底结案。赵枫生在2014年 11月28日被湖南衡阳市中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 政治权利三年。
据刘正清微信:“ 我1月28日上午到湖南省高院刑庭复制了案卷材料。下午到衡阳县 看守所会见了赵枫生。我跟赵案经办法官说北京还有一律师承办。经办法官叫:李世锋,办公电话:073182206111,案号:(2015)湘高法刑二终字第3号。他说二审不开庭,我说不开庭就不提交辩护词。他要我尽快提交辩护词。并说在春节前结案。赵气色很好,对自己所做的事不后悔,并要我代他向网友及关心他的朋友致谢!”
赵枫生,男,1977年生,是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曾联合全国五十多位农民发起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赵枫生这次是因在网络发表言论获罪,入狱前赵枫生曾发表《北伐檄文》和《致突厥斯坦伊斯兰党领导人的一封公开信 》。
本网此前综合报道:
赵枫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全案始末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4/11/blog-post_548.html
原文链接:赵枫生案二审不开庭 欲在春节前彻底结案 - 维权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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