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贵州省一男子因被冤枉杀人关了10年之后无罪释放。他被冤杀人判死刑的原因只是因为拿不出“礼金”,没有参加好友的葬礼。而好友被害警方一直没找到凶手。
据大陆媒体报导,1999年12月,贵州省织金县人许晋在其私人诊所内被害,至2002年凶手仍未抓到。2003年,当地公安听说张光祥与许晋平时关系较好,但许晋死后其未去看望及参加葬礼。公安因此认定张光祥有作案嫌疑,随后将其逮捕。
2004年3月庭审中,张光祥称未杀害许晋。2004年8月,张光祥取保候审,2006年10月张光祥又遭逮捕。2007年6月7日,张光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后,张光祥不服,三次提起上诉。
张光祥被判死刑的证据仅有其本人的供述,且供述部份情节前后矛盾,缺乏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即使这样,张光祥仍被当局判死刑关进监狱10年。直到2014年 4月,中共贵州省高级法院才称,案件证据不能证实上诉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称张光祥无罪。
当年警方之所以抓张光祥,只是因为一个细节:许晋死后,其“拿不出20元礼金”未参加遇害好友的葬礼。而警方怀疑 其说法。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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