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月7日披露,2月2日下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黄巧琴第三次庭审。当庭审进入公诉人举证阶段时,辩护律师要求响应公诉人的质证意见,审判长却让法警把律师 赶出法庭。
黄巧琴现年67岁,前半生经历了丧夫、贫困、疾病等苦难,在人生的最低谷遇法轮大法。却在2013年11月25日,被徐汇区派出所无故绑架,当晚被抄家;被拘留,在徐汇看守所被迫害,导致血糖偏高,进食很少,体重明显下降,视力衰退。
前两次庭审,辩护律师提出庭审不合法,要求公诉人回避,并要求增加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宣布休庭。但第三次开庭,审判长却当庭驳回增加人民陪审员的合理要求,公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律师赶出法庭,以致律师无法继续为黄巧琴做无罪辩护。
2014年 4月,徐汇区检察院公诉人徐震辉就两次向北京司法局发出检察意见,图谋吊销黄巧琴辩护律师执业证,理由竟是律师要求撤案意见中提及中共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中包括的生存权、宗教自由、集会自由、选举权、正当法律 程序和公平审讯等等,不被检察院公诉人徐震辉接受。
虽无证据,但公诉人徐震辉和警察捏造构陷材料,仍以所谓“利用邪教 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对黄巧琴老太太提起公诉。
据了解,黄巧琴当庭要求重新委托辩护律师,审判长再次宣布休庭,要求家属在三天内重新聘请律师。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靖严 报导
原文链接:践踏法律 上海徐汇区法院赶走辩护律师 - 希望之声广播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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