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月5日披露,2014年 8月,42位法轮功学员在河北沧州交流 修炼法轮大法的心得体会时被警察绑架。其中被非法批捕的九位法轮功 学员聘请了7位律师,律师 们阅卷后一致认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更没有犯罪事实和证据,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批捕是违法违宪的。
去年8月17日,42位法轮功学员在河北沧州被警察绑架。9月22日,河北沧州政法委、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及市局公安,操控沧州运河公安分局的唐国利、李毅等人与运河检察院的人员,非法批捕李丽、曹延香、赵翔、刘立新、康兰英、赵俊如等6名女法轮功学员及徐凯、常寿轩、侯东亮3名男法轮功学员,企图长期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几名法轮功学员为了抗议非法关押等迫害,有的曾经绝食20多天,有人遭到看守所人员上背铐后进行野蛮灌食。
经多方查证,沧州“610”通过监听、监控、跟踪,借法轮功学员开修炼心得交流会之机,制造了这起群体绑架事件。沧州相关机构四处查抄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企图搜集所谓的证据。
曾放回家的天津武清法轮功学员刘立新、赵翔两人,在陪孙满园家人一同去要人的时候,再次遭到绑架,赵翔被拉去采血样。警察还长期将她们双手背铐,不让大小便,同时还给她们灌下不明药物。
今年1月上旬,运河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把案卷退回运河公安分局。1月16日,运河分局又把卷宗送回运河检察院。
律师们一致认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更没有犯罪事实和证据。7位律师以书面形式一致要求:运河检察院检察官撤销此案,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何雯 报导
原文链接:交流心得遭批捕 七律师要求撤案 - 希望之声广播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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