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无锡丁红芬、沈爱斌“故意毁坏财物”案二审维持原判


(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2月10日下午2点,无锡丁红芬、沈爱斌等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二审,在无锡中院开庭宣判,。


发出消息称:丁红芬等人营救被非法拘禁,反被指控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下午二时在无锡中院驻市看守所法庭内作二审宣判。外面道路一公里之内,布满便衣。参加旁听人员有五十多人,家属只有两三人。在宣判过程中,丁红芬、沈爱斌不停地喊叫,说法院枉法裁判,栽赃陷害”。二审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一年九个月和一年六个月的原判。


此前,对无锡市中级法院书面审理的初步决定,丁红芬、沈爱斌当场签署“强烈要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拒绝无锡市法院对本起“故意毁坏财物”案的书面审理。同时,丁红芬、沈爱斌还签署了“要求无锡市教育局查处太湖街道非法开设学习班”的报告。但法院对此未做任何回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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