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

铁流被拿下“寻衅滋事罪” 其实是针对他?(图)


作者: 端木珊




法院外有维权 人士手持写有“铁流无罪”的横额声援铁流。(图片来源/自由电台)


中国大陆82岁的著名作家铁流被指涉嫌“非法经营罪”案,2月25日下午在成都开庭审理,铁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此前代理 铁流案的律师 刘晓原指出,四川检察院指控铁流的是“非法经营罪”而非“寻衅滋事”,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案件于周三下午1时半在成都巿青羊区法院一审开庭,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仅用一个多小时,便当庭作出判决。铁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与铁流同案的保姆黄静,因做一些打字和跑腿的事情,被判处1年刑期缓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


据美国之音报道,法院只给被告家属亲友5个旁听证,其余人则在法庭外过道上等候。据悉,进入法院的旁听的人全部被没收手机,没法拍照。据在法院外声援铁流的社会活动人士飞透露,铁流先生被带进法庭前看上去很虚弱。


铁流无罪 各界声援


参加旁听的铁流朋友周天称,庭审过程很滑稽,只是说铁流印刷书刊是非法活动,却没有明确说明哪些行为如何构成“非法经营”。


“对言论的压制,是打压,就是不让说话。”陈云飞也认为对铁流老先生的审判是莫须有,是对他的打压,目的是让他闭口。


此前代理铁流案的刘晓原指出,从各个方面看,铁流的行为根本不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刘晓原在推特上写道:“铁流老先生编印《往事微痕》,根本不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他的行为,全部发生在北京。案件一开始也是由北京警方立案,后来,将案件转给成都市公安局管辖是错误的,四川的任何一个法院都对案件无审判管辖权,除非是最高法院指定由四川的法院管辖。”


拿掉“寻衅滋事罪” 或不妙


去年9月13日,铁流被当局刑拘,但刑拘的理由并不是涉嫌““非法经营”,而是“寻衅滋事罪”。10月22日,铁流被当局正式批捕,并被加控“非法经营罪”。然而,当检察院对铁流起诉时却拿掉了“寻衅滋事罪”,并对铁流缓刑,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铁流在去年9月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其妻子曾向媒体透露,案件涉及他的几篇文章 ,其中两篇是批评前中宣部长刘云山。


去年8月底,铁流在网上发表文章,批评刘云山是主管全国意识形态沙皇、新左王,是中国新闻 出版贪腐集团的总后台,是中国改革开放前进道路上的死敌,也是新政最大的干预者和反对者。


如今,四川的检察院不起诉“寻衅滋事罪”,只起诉“非法经营罪”,刘晓原律师强调,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不过,具体什么原因,外界也只能猜测。有猜测认为,这是亮出对刘云山不妙的信号。


“非法经营罪”主要针对《往事微痕》,这是铁流与其他一些曾在1957年 被打成右派的老人联合撰写的回忆文章,主要是记述当事人在反右运动中亲历和亲见的事件。


来源: 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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