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追查国际
3月10日,追查国际发出最新调查报告:《“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是中共掩盖活摘器官罪恶的又一骗局》。(追查国际)
追查国际根据公开发表资料的分析认为,2014年12月3日,原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宣布“中国将于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1]的说辞的不是中共的政策,也不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法规,而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恶的又一个骗局。其实,中国大陆器官移植供体来源问题的要害从一开始就不是死刑犯,而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追查国际提醒国际社会,不要被黄洁夫的言论迷惑,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国用不用死刑犯器官这个问题上;要求中共官方提供过去15年以来器官移植供体的真正来源才是关键。不要被黄洁夫所鼓吹的所谓公民捐献系统所迷惑,黄本人承认在2012年一年就主刀500多个肝移植[21],国际社会应该要求黄提供他本人所使用的肝移植供体的真实来源,而不是讨论其未得到官方承认的空谈。以下是追查国际最新调查报告。
中文版: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800
英文版:http://www.upholdjustice.org/node/271
“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是中共掩盖活摘器官罪恶的又一骗局
2015年3月10日
前言
追查国际根据公开发表资料的分析认为,2014年12月3日,原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宣布“中国将于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1]的说辞不是中共的政策,也不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法规,而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恶的又一个骗局。
自从2006年3月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被爆光以后,面对国际舆论对使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的指控,中共从否认到承认,甚至高调承认,并且炒作器官主要来自死刑犯,现在又宣布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等等。中共利用黄洁夫炒作死刑犯器官的一系列表演,与其说是对国际社会指控使用死刑犯器官的被迫承认,不如说是对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掩盖和非正式回应。
实际上,黄洁夫长期在国际上的一系列言行,有效地起到了替中共解释和回避国际舆论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反人类罪指控的作用,把人们误导引入在死 囚器官方面讨论,转移了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器官反人类罪的注意,也给中共观测国际动向寻找对策赢得了时间。但是,中共官方又从未给黄洁夫公开授权,对他的言 行和形成的结果也从未否定。这样一来,中共从中受益,但又不需为其负责,是一种不着痕迹的操控。
其实,中国大陆器官移植供体来源问题的要害从一开始就不是死刑犯,而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本报告从以下三个方面提供事实论证:
一、黄洁夫没有被中共官方授权在国际上发声,其说辞也没有得到中共官方的附和。
二、中共有关利用死刑犯做移植的条例和规定均无法律效用。
三、中共炒作“死刑犯人数”和“死刑犯器官”企图为“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自圆其说。
一、黄洁夫没有被中共官方授权在国际上发声,其说辞也没有得到中共官方的附和
1.2005年黄洁夫首次提到死囚器官,被中共官方发言人否定两次
黄洁夫在2005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西太平洋区会议公开承认中国移植器官主要来自死刑犯。虽然黄时任卫生部副部长,但会议文件描述“在中国每年平均进行2000例肝移植,6000例肾移植,供体大多数来源于死刑犯。”并没有指出这是黄洁夫代表中国政府作出的[2]。
黄洁夫在2015年1月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也表示,当时很多人都觉得他“捅了马蜂窝”,黄自己也说是回来以后才得到“高层的支持”[3]。
根据以上说法,2005年11月是黄洁夫第一次在国际上承认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如果此前有过公开承认,就不会有“捅马蜂窝”之说了。最早关于马尼拉会议的报导来自2005年11月财经杂志的报导,以后几乎所有中文报导都引用财经杂志的文章[4]。
尽管黄洁夫是以卫生部副部长的身份参加马尼拉会议,没有迹象表明他关于器官来源的说法得到了中共或政府的授权,事后中共政府也没有以任何正规的形式承认他的说法。
事实上,2006年上半年,中共政府发言人有两次正式否认了黄洁夫的马尼拉讲话。
2006年3月2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否认关于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同时强调“利用死刑犯器官进行移植是极个别的,并且要征得本人同意[5]。”
2006年4月10日,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移植的器官主要来自公民自愿捐献。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是极个别的,也是经过犯人自愿或家属同意而捐献的[6]。”
从程序上看,以上两次否认死刑犯器官的讲话更能代表中共官方的观点。
2.黄洁夫在几个移植委员会的头衔都不是中共官方正式职务
尽管没有中共正式授权,黄洁夫一直以非正式的中共官方“中国器官移植领域发言人”的身份对中国移植器官的来源发表言论。他经常使用的头衔包括(原)卫生部副部长(2001年10月至2013年3月12日)[7]、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主任(2006年7月)[8]、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CODC)主任委员(2008年)[9]和两者合并后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4年3月1日)[10]。但是,他的有关移植政策的言论没有得到中共其他卫生官员或者政府机构正式发言人证实或附和。
然而,在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的中国领导资料库中黄洁夫的栏目下,列出了他的官方正式职务原卫生部副部长和唯一的现任官方职务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却没有列出和移植政策相关性最高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CODC)和两者合并后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委员会的职务。而这并非因为上述是医学专业职务,因为级别低很多的医学相关职务也列出了: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肝外科主任和国内外多家医学和移植相关学术团体的头衔。
由此可见,中共并不把人体器官移植的几个委员会当作官方或半官方机构,因此故意避开。
3.几个有关器官移植的委员会没有任何行政权力,也没有明确的专业归属
中共有意避开移植委员会这个推论也可以从计生委的官方网站得到证实。2014年3月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的通知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发布的,通知发布在计生委的网站上[11]。计生委网站的机构中分为“委机关”、“直属和联系单位”、“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和“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四个栏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不属于以上四个部份的任何一个。
黄洁夫于2008年声称器官移植将设国家监管机构[12],然而,已经成立近一年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却不在国务院机构中。这个统管中国庞大器官移植业的机构没有自己的网页,行政或专业归属也不清楚。在政府上网工程实施十多年以后,连最低的政府行政机构乡镇街道都有了自己的官方网页,只见黄洁夫一人大出风头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更像是一个无人员无经费无办公场所的皮包公司。
二、中共有关利用死刑犯做移植的条例和规定均无法律效用
关于利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中共有一个没有法律效用的《规定》,即1984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这个《暂行规定》至今仍然有效[13]。
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不是法律,也没有废除1984年的《暂行规定》[14]。
如果中共对使用死刑犯器官有政策调整,直接废除1984年的《暂行规定》比让一个未经授权的原卫生部副部长出面发表一系列讲话要有效的多。
从法律角度,中共至今没有做任何事情来改变利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或他用的做法。
三、中共炒作“死刑犯人数”和“死刑犯器官”企图为“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自圆其说
1.死囚器官在国际上曝光是在2001年,中共强烈否认
中共使用死刑犯器官引起国际关注开始于2001年。2001年6月27日,天津武警医院医生王国齐在美国国会作证,曝光该医院利用死囚器官做移植[15]。 7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记者招待会。在会上,武警天津总队医院副院长田滏明说,关于指称武警天津总队医院从事死刑犯器官移植和买卖,完全是无中生有地“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并指出这个证词是“编造的、凭空想像的,”是出于卑劣的目的演出的一出反华闹剧[16]。
此后,国际社会并没有在死刑犯器官上采取进一步的调查或指控,中共也没有作出任何新的回应。死刑犯器官问题并没有形成中共必须回应的国际压力。
2.每年的中共处死的死刑犯人数被中共视为“国家机密”
对中共而言,常规的国际谴责和必须保护的国家机密是每年处死的死刑犯数量。每年,国际大赦都要费力的收集各个地方法院的死刑判决,归总统计后估算出全国的死刑执行人数。在没有严打的年份,大赦国际估计中共每年处死1600人左右[17],这已经占全世界所有国家处死人数的80%。仅此一项就成为每年西方国家和人权团体报告中批评中共人权状况的重要指标。
3.中共突然炒作国家机密,使“死刑犯器官”和“死刑犯人数”成为国际热点
就是这两项中共视为国家机密,坚决否认和绝不回应的重大侵犯人权的指控,突然被炒作成了国际热点。而黄洁夫则处于炒作的中心。
2006年以来,黄洁夫利用一切可能的场合对国际社会强调中国的移植器官绝大多数来自死刑犯,而官方发言人也不再公开否认,但也没有公开承认他的说法。追查国际曾对此做过专题调查。[18]
由于每年国际人权团体发表的中国死刑犯数量远远不能解释中国在1999年以后暴增的器官移植数量,中共除了继续炒作死刑犯是主要器官来源的同时,从2013年又开始放风增加历年的死刑犯数字。黄洁夫在2013年3月7日《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说,“十年前中国死刑犯就以每年10%的速度下降,现在实际上死囚已经很少了[19]。”根据国际人权组织估计,2013年中国处决人数在1000到3000人,也就是说,黄洁夫把2003年前后中国死刑犯的处死人数在国际大赦的估计数上增加了至少5倍。
似乎是为了呼应黄洁夫的说法,对话基金会2014年10月发表的报告中也指出,中国死刑犯判决数2002年为12000人,2007年为6500人,2012年为3000人,2013年为2400人[20]。在这份报告中,对话基金会透露其获取的死刑犯人数信息来源于“一名有权利接触到每年死刑犯人数,属于国家机密,的司法官员”。这个事实说明死刑犯人数是中共故意泄露的。
关于每年死刑执行人数,一直都是国家机密,为什么黄洁夫和对话基金这两个对死刑人数没有权威发言权的“外人”,却都突然宣布2002年2003年死囚数量极大,2013年死囚数量相对减少?从表面看,是为了证明目前可供移植的死囚器官已经不多,推动器官捐献有重要意义,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却很可能是企图证明,由于10年前死刑执行数量极大,足以满足每年1万以上的器官移植需求。
也就是说,中共为了证明移植器官确实是来自2006年以来一直强调的死刑犯,有意利用黄洁夫和对话基金会泄露“国家机密”,而且竭力“夸大”了中共本已饱受批评的恶劣人权指标——死刑执行人数。
结语
器官移植的瓶颈,在全世界,包括相当大部份公民都参与自愿捐献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是器官供体的不足,而在中国这个传统上不支持捐献器官,也没有 任何器官捐献分配系统的国家,居然在正式启动器官捐献系统的一年之内,就由一位前卫生部副部长、现任中央保健委员会副主任的黄洁夫宣布自愿捐献器官已经可 以满足每年1万例的器官移植量,中国移植器官将不再依赖死刑犯,与其说是创造了奇迹,不如说是设计了一个逐步实现的谎言。
追查国际提醒国际社会,不要被黄洁夫的言论迷惑,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国用不用死刑犯器官这个问题上;要求中共官方提供过去15年以来器官移植供体的真正来源才是关键。不要被黄洁夫所鼓吹的所谓公民捐献系统所迷惑,黄本人承认在2012年一年就主刀500多个肝移植[21],国际社会应该要求黄提供他本人所使用的肝移植供体的真实来源,而不是讨论其未得到官方承认的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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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南方都市报》 2014年12月05日,“明年起中国全面停止死囚捐献器官,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主席黄洁夫表示,公民自愿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唯一渠道” 作者:程姝雯
http://epaper.nandu.com/epaper/M/html/2014-12/05/content_3355770.htm?div=-1
[2] Consultation Meeting on Transplantation with National Health Authorities in 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http://www.moh.gov.my/images/gallery/orga/Consultation-Meeting.pdf
[3] 《凤凰卫视》2015年01月11日,“黄洁夫:我只看过一次摘取器官 觉得需要改变”
http://news.ifeng.com/a/20150111/42906812_0.shtml
[4] 《财经》杂志总147期 2005年11月28日 “器官移植:加快规制的地带”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5-11-28/110062607.html
[5] 《自由亚洲电台》2006年3月29日,“中国否认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organ_harvest-20060329.html
[6] 《新华网》2006年4月10日 “卫生部驳斥中国随意取死刑犯器官移植的言论”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4/10/content_4405862.htm
[7]《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3月12日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来源:人事司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Yguowuyuanrenmian/201303/t20130322_9182 8.htm
[8]《新华网》2008年3月14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器官移植将设国家监管机构”来源:新京报
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8-03/14/content_7785194.htm
《中国网》2008年3月14日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器官移植将设国家监管机构” 来源:新京报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03/14/content_12543001.htm
[9]《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3年3月1日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3月1日起实施”来源:天津日报
http://www.gov.cn/fwxx/sh/2013-03/01/content_2342510.htm
[10]《科学网》2014年3月8日 “黄洁夫委员:每百万人中只有0.5人自愿捐献器官”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4/3/289619.shtm
[11]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网站》2014年3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9号 http://www.nhfpc.gov.cn/yzygj/s3585u/201403/7f8a8f02b890417281c75f6f83aeb215.shtml
[12]《新华网》2008年3月14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器官移植将设国家监管机构”来源:新京报 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8-03/14/content_7785194.htm
[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4-10-09 生效日期: 1984-10-09 http://www.110.com/fagui/law_21137.html
[14]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04月06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http://www.gov.cn/zwgk/2007-04/06/content_574120.htm
[15] ORGANS FOR SALE: CHINA'S GROWING TRADE AND ULTIMATE VIOLATION OF PRISONERS' RIGHTS http://commdocs.house.gov/committees/intlrel/hfa73452.000/hfa73452_0f.htm
[16] 《新华网》 2001年07月04日,“武警天津医院:死刑犯器官移植的指称完全是捏造” http://news.sina.com.cn/c/293410.html
[17] 《器官移植调查网》2006年7月6日“Report into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Author: David Matas and David Kilgour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report0607/report060706-eng.pdf
[18]《追查国际》2014年4月30日 中共利用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掩盖器官移植供体来源的调查报告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0336
[19]《中国器官移植网》 2013年3月7日 “九成医生尚不了解脑死亡 黄洁夫认为相关立法条件未成熟”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 Duihua.org 2014年11月 “China Executed 2,400 People in 2013”
http://duihua.org/wp/?page_id=9270
[21]《大洋网》2013年3月13日“卫生部原副部长黄洁夫:我要带头向捐献者鞠躬”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刘蕤红、王鹤、李颖、贺涵
来源: 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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