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果真是“人人有责”吗?(图)


作者: 章文


雾霾

治理雾霾的问题 上,主要还得靠,这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年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在谈到雾霾问题时,说“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人人有责的治理行动”。此语听上去正确无比,细思之下却不尽然。


凡是人,一定不会陌生“人人有责”这个口号。打幼儿园开始,就被这个口号教育:爱国人人有责;爱护卫生人人有责;计划生育人人有责;防火防盗人人有责……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最喜欢宣扬这个口号了,而那些跟风喊口号的人中,恐怕很多并不清楚或者并未细究其中的“责”是否是“人人”应该担负的以及个人能否担负得起。


譬如爱国这件事,就不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爱不爱国,纯粹是自我情感归属问题,是不能用外力压迫的。现在有个可笑的现象,就是某些糊涂蛋看到别人说点本国政府的“坏话”就气得怒发冲冠,骂人“汉奸”、“卖国贼”,实在是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将国家与政府混为一谈;二是不懂批评政府乃是公民的正当权利。


再譬如说爱护卫生这件事,如果只是从个人修养角度而言,那是说得过去的。毕竟将自己或者自己的住所收拾得干净一些,是一件愉己悦人的事。当然也有些人天性放浪不羁,整日邋遢示人,那也是他个人的自由。也就是说,就个人论,爱护卫生仅仅关涉习惯,和责任扯不上边。


但如果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讲,那么毋宁要求个人尽责,不如要求政府尽责。在公共场合随地吐痰、扔垃圾,政府职能部门就得照章罚款。这个时候,不能指望自觉的人去制止不自觉的人的不文明行为,他们没有这个责任也无处罚权力。


在治理雾霾的问题上,更是如此。呼唤个人尽责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情,一来人性都好享受,住豪宅开好车,连关注环保议题而获诺贝尔和平奖的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也不能例外;二来个人力量有限,不可能去制止企业的排污。组织一下集体抗议活动,还得经过局的批准,否则会被扣上“非法集会”的罪名。


由此可见,在治理雾霾的问题上,主要还得靠政府,这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公民纳税养活政府,政府就该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医疗、卫生和安全。大气污染属于公共卫生领域,治理不到位就是政府失职,就该追究政府的责任。


当下中国,雾霾之所以如此严重如此难以治理,追根溯源就是政府失职。30年来在GDP至上发展观的驱使下,监管部门对于污染企业睁只眼闭只眼,终于导致今日的环境大灾难,中国广大地区的水、土、气全遭污染。许多从农村出来的人哀叹故乡沦陷,而自己身处的城市也被雾霾笼罩。


此境之下,呼吁“人人有责、从我做起”实在有捣糨糊之嫌,主次不分、本末倒置;此时,指出和批评政府的失职,要求处理失职的官员,才是合适之举。此时如果非要说“从我做起”的话,那么就是千万个“我”一起向政府要求“清洁的水、空气以及安全的食物”,督促政府履行它的责任。


之所以要警惕“人人有责”的说法,并不是说个人就当放弃修养上的自我完善,而是因为太过宣扬这个口号会让人忽略政府该负的责任,让主角趁机溜走。牢牢盯住政府,令它不敢滥权、不敢惰政,才是每个人应当做的事情。


来源: 东网



本文标签:, ,





via 果真是“人人有责”吗?(图)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