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9时,山西大同市民卢延高对大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案,在大同市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卢延高因庆祝中共贪官落马,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他正在为自己的这一遭遇讨说法。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大陆媒体4月15日报导,庭审当日,卢延高出庭为自己辩护。大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有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出庭。
卢延高为什么会起诉大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事件则始于2014年10月份发生的当地官员落马。
10月15日,中共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山西省大同市委书记丰立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据媒体称,消息传遍大同每一个角落,大同市民纷纷走上街头,庆祝丰立祥下台,大同市区的街头、小区都响起了鞭炮声。
当天一些市民前往大同市委门口庆祝,举旗、打横幅、唱国歌、燃放烟花爆竹等,10名以上市民因此被警方处以5至15日的行政拘留,这其中就包括卢延高。
卢延高告诉澎湃新闻,丰立祥落马当天,他带着一个有扩音功能的小音响赶到市委大院门口,不少人都去了。〝路边还摆着一排烟花,也有人拉横幅。〞他高喊:〝丰立祥被查是我们大同人民的一个伟大胜利〞等口号。很快,卢延高的音响控制器被现场执勤人员抢走,身边有人被带上了警车。卢延高又带领大家唱了一首国歌,于傍晚6时多离开现场。
之后,大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卢延高作出行政处罚,他被指控为〝影响社会秩序〞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执行期限为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一同被拘留的还有大同市民赵云孝和周连宝等人。
因不认可这一处罚,2015年2月,卢延高向大同市公安局提请行政复议,但该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2015年3月,卢延高向大同市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大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告上了法院,要求直属分局撤销对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要求恢复其名誉并给予相应国家赔偿。当月24日,法院受理了该案。
有评论称,宪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规定表明,卢延高等人自发到市委门口庆贺腐败官员落马,但警方却将其悉数行拘,究竟谁在亵渎法律威严,已是不言自明。
责任编辑:王馨宇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新唐人
本文标签:中共, 中共官员, 公安, 公安局, 山西, 新唐人, 法院, 警方
via 山西市民庆祝中共官员落马被刑拘 起诉警方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