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兴业银行北海分行35岁前员工苏瑜,涉嫌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利用“帮办银行过桥业务(过渡性融资)赚取高额利息”为由,诱骗多名客户共约30亿元(人同币,下同)。苏于今年3月离职后至今无音讯。
据大陆媒体报导,所谓过桥业务(bridge loan),即是银行作为中间人,为金融机构或公司与急需贷款人做中介。上述案件中受害者多是曾与苏瑜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客户,其中1名受害者称,开始苏瑜为他办理过桥贷款业务时,他都与借贷人当面签署合同,并要求有抵押品。
自2014年11月以后,苏瑜藉口年底事忙,拿出签好的借贷合约,让受害者签字转账,基于信任受害者就照办了。直至案件被曝光,客户才发现苏瑜一直使用的是伪造的合同。
今年3月苏瑜主动提出辞职,5月即带大量诈骗款不知去向。
北海警方及兴业银行称正在调查案件,但对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未作出任何回应。
类似的款项“失踪”案件在浙江、河南、安徽、湖南等地屡屡发生。客户的存款往往被银行内部人员通过各种手段盗取,有些银行柜员违规将储户存款直接转账给缺钱的企业,从中赚取“中介费”。
对于失踪存款能否索赔追回,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称,现实情况索赔几乎不可能。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表示,储户与银行间构成的是储蓄合同关系,存款如果通过银行系统丢失,银行要承担责任。
至今,官方未有对各地所发生过的客户款项赔偿问题作出任何回应。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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