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一年半内大陆银行储户46亿存款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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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陆媒体日前曝光近一年半来大陆银行有18起存款失踪,涉及金额46亿元(人民币),涉及多家银行和多个省份。(宋祥龙/大纪元)

有大陆媒体日前曝光近一年半来大陆银行有18起存款失踪,涉及金额46亿元(人民币,下同),涉及多家银行和多个省份。银行方面称是储户受骗,而有专业人员认为每个案例情况不同大多都是在银行内发生的,银行负有责任。

据《周刊》报导,近一年半来山西、杭州、等地发生多起储户存款消失事件,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杭州联合银行等多家银行,河北、浙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多个省份,总金额高达46亿元。因为中国民众有把钱存在银行的习惯,存款丢失的新闻屡次被曝光后,民众开始对银行的信任产生怀疑,一些专家指出,多起案件暴露出商业银行内控存在巨大隐患,亟待治理。而银行方面则称基本不存在存款丢失的事情,绝大多数是储户被不法份子骗了。

今年5月15日,有媒体报导称“河北女老板1080万存款仅剩124元”。随后,河北省有几十名工商银行储户向媒体表示,他们在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建南支行的存款莫名“失踪”,初步统计,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人民币。

该女老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14年初开始,这家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建南支行)的一名负责人梁某就开始向我推荐,说是工商银行有一项高息揽储业务,一年的定期存款可以拿到10%的年息。我根本没有意向存款,但梁某不仅三番五次地劝说,还给我的公司介绍客户。”经不起梁某的软磨硬泡,考虑到对方是工行正式员工的身份,王丽最终同意办理这项业务。今年5月7日,她来到工行查询,才发现自己办理的U盾是假的,而自己的千万存款也仅剩百元。

在银行方面看来,类似案件属于“储户被骗”而不是“存款失踪”,是不法人员利用银行的信誉做了违法的事情。

但很多“被骗”储户都表示相关事件发生在银行办公场所,不能称之为“被不法份子骗”。

今年4月,多位市民称他们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通州支行次渠分理处客户经理李某处购买理财产品,产品到期后本金与收益均未兑现,共涉及17人2248万元。客户张先生称,每次购买理财产品都是在农行次渠分理处理财办公室内,并有银行其他工作人员在场。

对于很多存款纠纷事件在当初办理的时候是发生在银行办公区内,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助理总经理、中关村支行行长丁遂对陆媒记者表示:“对来银行办业务的民众来说,他们没有办法分辨客户经理在银行办公场所里是代表银行还是别的,因为他代表的是对公的形象。在银行办公场所内,因为银行工作人员不自律而发生各种各样问题的关键核心,就是银行的风险管控没有达标,人员管理混乱。”

有专家表示银行职员应在银行授予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从事银行业务,并且必须在银行营业大厅和办公室完成,如果一个职员能从客户手中骗取数十亿元资金,银行竟毫无察觉,银行应有的内控可谓“失控”。

这些丢了的存款能否索赔追回?在今年年初某媒体的报导中,一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实的情况是‘几乎不可能’”。一时间,“存款丢了索赔几乎不可能”充斥,引起躁动,至今仍然被广泛引用。

有相关专业人士表示对方的说辞是“耸人听闻”,因为银行存款纠纷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是银行担责任,有些是储户担责任,每一个案例都要根据证据来分析,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造成公众恐慌。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倘若是银行的在职员工和储户签订合同,这种情况银行肯定是要买单的。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由于行为人在银行工作时间、工作范围之内,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就视为银行的揽储行为,银行应该还本付息。“举证责任方银行要想免责,就要自证清白,证明该员工的揽储行为是个人行为。”刘俊海说。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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