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

辽宁一级法官控告江泽民

6月17日报导,法轮功学员孙灵华原是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干部,担任过行政审判庭庭长、经济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03年在严酷迫害中被非法开除工职。2015年6月8日,她以特快速递方式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奇迹康复 工作突出多次受表彰

孙灵华因体弱多病,1995年8月,经一位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看完《法轮功》这本书后,她的身体发生了奇迹般变化。她说:“一是多年顽疾腰椎胝化翻身需用两手帮忙的毛病好了!二是双眼花眼能看书了!三是多年神经衰弱病好了!”

炼功一段时间后,孙灵华的风湿性心脏病、左膝风湿性关节炎、咽喉炎、乳腺炎、胃炎、结肠炎、背部筋膜炎、脊柱侧弯、妇科病等十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她表示,自己第一次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妙。

由于身体康复,1996年一年孙灵华没去公费医院开一次药,年底得到节省医疗费奖金五十元。1997年开始,孙灵华不再办理公费医疗证,给国家节省了不少医药费。

孙灵华用健康的身体在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思想境界迅速提升,吃请不到,送礼不要,不做道德下滑的事,1995年、1996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1996年底,被评为锦州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好法官被多次迫害

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江泽民倾一国之力对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孙灵华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按照法轮功“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但这样一位百姓信赖的好法官遭到江泽民的残酷迫害,被强迫放弃信仰。

迫害持续的这十六年中,孙灵华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被迫害过三次,时间分别为五个多月、几十天、一天;2003年6月,孙灵华在大北监狱遭冤狱七年六个月,被强迫做奴工;2003年6月,孙灵华被非法开除工职,被停发工资至今长达十二年。这些迫害使其本人、家人、亲人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迫害不得人心

孙灵华回忆在遭受迫害的高峰时期,还有善良人为她发正义之声。孙灵华说:“一次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时,一位我二年前办案的用户去看我,她对说:‘当地法院一百干警,有一个不收礼的法官也是孙灵华,看守所不应该关好人!’一位看守干警给我传信传物,他说:‘大姐,我敬佩你的人品。’”

一次一位单位领导站在监室门外,手扶铁门上的小铁窗栏杆哭着说:“灵华,你等着,想啥法我也得把你弄出去。”

江泽民惧怕好人 严重触犯法律

孙灵华说,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是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时任党魁江泽民惧怕好人多,公然编造谎言,侮辱、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迫害法轮功善良的修炼群体,而且持续了十六年之久,其行为触犯了国际法、宪法、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多种严重犯罪。

孙灵华还表示,元凶江泽民不但自己选择了迫害善良,还拉了许多垫背的。许多参与迫害的人都是在被胁迫、被利诱、在无奈、麻木、机械中随从,变成迫害善良的工具。

她认为,从这一角度讲,许多参与迫害的人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很可怜。

孙灵华表示,她向最高检察院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提起公诉的目的是将江泽民绳之以法,尽快结束这场已历时十六年的迫害。

来源: 责任编辑:华云帆

本文标签:, , , , , , , , ,


via 辽宁一级法官控告江泽民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