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林怡报道) 被判无期徒刑的周永康,是江泽民集团的核心成员,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他的落马判刑彰显了善恶有报的天理,但其极力推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的核心罪行却仍未见公布。随着在中国大陆兴起的控诉江泽民大潮扩及全球,海内外各界人士纷纷呼吁中国当局顺应天意民心,立即逮捕迫害法轮功的终极魁首江泽民及曾庆红,展开一场前所未有的历史大审判。
对于江泽民集团的核心成员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律师表示,中共的维稳沙皇周永康一直是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在全球追诉的元凶之一。她说:“周永康这次被判无期徒刑是罪有应得,他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没有一样缺席过。即使他被判无期徒刑,也偿还不了千千万万被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血债,包括他在江泽民的指使下,主导活摘法轮功学员的罪责。秘密审判的过程中,有追究他对法轮功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以及酷刑罪吗?如果没有,就是一个无法弥补的缺憾。”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在纽约联合国附近集会上呼吁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潘在殊/大纪元)
视频:两名前政治局委员证实周永康江泽民参与活摘器官罪恶的录音
江一意孤行镇压法轮功
1999年,时任中共党魁的江泽民因妒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一意孤行发动对上亿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严酷镇压。据悉当时在中共政治局七个常委中,只有江泽民执意镇压法轮功。1999年7月19日晚,江泽民在中共高层会议上亲自拍板作出全面镇压的决定,利用其掌控的政权及国家宣传机器开足了马力,疯狂镇压无辜的法轮功民众,并抛出诬衊法轮功的所谓“1,400例”等谎言,之后炮制“天安门自焚”伪案,欺骗世人煽动仇恨。其后证实这是中共江泽民集团一手导演的构陷法轮功群体的伪案。
江泽民更下达了对法轮功修炼者“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律”等一系列“群体灭绝”指令,更下达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令。成千上万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遭到中共残酷迫害和虐杀,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而死。
江泽民声称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然而十六年来,法轮功洪传世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近40种语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了解真相后纷纷谴责中共惨绝人寰的罪行,站出来支持法轮功群体。
十多年来,江泽民因残酷迫害法轮功,已在全球18个国家及地区以“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被告上法庭,而前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前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现任政治局常委张德江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现任或前任中共官员共39人,也在全球30个国家及地区被控告。其规模之大,被称为“二十一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随着反对迫害的正义力量不断发展壮大,新一轮诉江浪潮再在全球展开。
新一轮全球诉江潮展开
今年5月1日施行的中共《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宣布: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应”。5月以来,中国大陆包括甘肃、山东、江苏、湖北、湖南、辽宁等十多个省市的法轮功学员或他们的家属,当中包括教师、原政府官员、原军队干部、高级工程师、退休人士等,纷纷将刑事控告书邮寄或递交至北京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两高),要求司法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发动并维持对法轮功长达十六年灭绝性迫害的恶首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包括“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责,案例与日俱增。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的资料,仅6月3日至5日期间,明慧网收到来自中国大陆20省和4个直辖市共329人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诉状副本。这329人中除五人是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朋友外,其余324名法轮功学员均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其中曾被绑架并非法拘禁在拘留所或看守所的有265 人,占82%;230人被抄家或遭受其它经济迫害(诸如勒索钱财、非法开除、扣押工资奖金或退休金等),占71%;被关押期间遭受毒打或电棍电击、野蛮灌食、吊铐折磨、铐在铁椅子上、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的有157人,占48%;被劳教迫害的有134人,占41%;被关入洗脑班迫害的有117人,占36%;被非法判刑的有49人,占15%。
此前,明慧网6月2日收到大陆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司法部门邮寄出的针对江泽民刑事控告书副本101份,共145位中国公民控告江泽民犯罪政策对他们造成的伤害;6月1日则收到18省55个县市161位法轮功学员及一位法轮功学员亲属的控告书副本。
参与迫害者自救机会
朱婉琪表示,今年5月起法轮功学员在大陆掀起的诉江大潮,“也是那些曾经在江泽民的指使下及谎言毒害下被迫卷入参与加害法轮功学员的那些党政人员的机会”;当这些中共党政、公职人员看到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人的不堪下场,应该了解到自己也是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下的受害者。“我鼓励那些曾经追随江泽民、周永康或是正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职人员弃暗投明。包括公安、国保、狱警、国家各层党政人员,甚至是610办公室的人员,他们可以向司法机关去提告江泽民,去控告江误导了他们,是江违反国家法律、滥用职权,下令(包括口头及文字)要他们执行迫害,害他们被卷入了这场灭绝性的迫害,当了帮凶;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受害人,他们可以把握机会,自己也成为诉江的法律控告人。”
她呼吁有关的党政人员,“以受害者的身份,向中国司法机关揭露这场血腥暴力,甚至包括活摘器官的迫害,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也包括那些曾经参与活摘器官的医务人员,中国诉江大潮是这些人不可错过的自救自新的机会。”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何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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