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黑龙江庆安县公安局官员被其妻子公开举报涉贪腐及婚外情等丑闻后,日前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公安局政委路某被女儿举报其通奸并涉重婚。
据南方都市报23日报导,网民“2015讲过去的事”在天涯社区发帖举报路某,称其曾借亲人丧事收受礼金,还与他人通奸并生育子女。宁晋县官网显示,路某为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报导称,路某的女儿证实,举报帖是她发的,并向记者提供了系列书证。她称,路某在和其母亲夏某结婚期间,于1998年结识女子张某并发生关系。因惧怕张某揭发、影响职务晋升,路某于1999年哄骗夏某与其办理离婚手续,但二人保持原有家庭关系。期间路某与张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于2009年结婚,2014年离婚。
该报获得的路某和张某的离婚协议显示,二人育有一子,“男方愿将家庭内的所有财产给女方和孩子。”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院的民事调解书显示,“路某与张某2009年1月登记结婚,儿子于2001年10月出生。”
据报导,路某的女儿还提供了其亲生父亲路某写给夏某的忏悔信、夏某向河北省举报路某的实名举报信。
路某本人回应称,妻女因争夺房产未果而心生报复,进而发帖举报。路某女儿及其母亲的声明则指,路某违法重婚,并与女儿争夺财产发生纠纷。
据报导,宁晋县纪委称,已注意到举报,并向上反馈,无权干涉市纪委的调查。而路某的女儿则称,纪委方面从未联系她们。
此前7月21日,《新京报》也曾报导,黑龙江省庆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姚永军被其妻子王洪涛在网上举报。报导引述王洪涛称,姚永军利用警察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还将犯罪嫌疑人高档手表占为己有,并有婚外情、家暴等行为。
当今中共官场“通奸”淫乱成风。据香港《动向》杂志6月号披露,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纪委内部会议上曾列出,2013年、2014年党政官员的腐败案件中涉及婚外情、权色交易方面占65%,其中在经济领域腐败案中,85%都涉及婚外情、权色交易。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金本
本文标签:公安, 公安局, 大纪元, 河北, 离婚, 纪委, 结婚, 通奸via 河北一公安局政委被女儿举报通奸重婚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