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5月以来,北京市法轮功学员与中国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一样,纷纷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党魁江泽民。与此同时,北京多地出现“诉江”、“审江”等标语。
北京街头见到“法轮大法好”和“诉江”等标语。(明慧网)
北京街头见到“法轮大法好”和“诉江”等标语。(明慧网)
大学教师夫妇起诉迫害元凶
法轮大法明慧网7月9日消息,北京法轮功学员胡传林、黄玲夫妇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向中共最高检、最高院邮政快递出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刑事控告书,次日送达签收。
胡传林(明慧网) |
黄玲(明慧网) |
胡传林、黄玲是大学老师。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黄玲的双胞胎早产,一个女婴出生12天后离世;夫妇二人被迫流离失所,多次遭非法关押和劳教;迫害导致二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八十万人民币。
胡传林、黄玲夫妇在刑事控告书中写道:
“由于强身健体和寻求人生的真谛,我们夫妻相继在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后身体各种病症彻底好转,近二十年没有吃过一粒药!为国家节约了大量医药费与社保基金。修炼后,我们心情平和,遇到矛盾都能够先从自身找原因,做事先考虑别人,将从前的埋怨、牢骚的思维状态转变成了平和祥善、向内找的思维方式中,这是只有亲身修炼法轮功才能达到的心态”。
迫害开始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妻子黄玲因上访在怀孕期间被非法关押,导致双胞胎早产,其中女婴在出生后十二天离世,男婴出生时仅为一千二百克。
十六年中夫妻二人分别两次被劳教、四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二次被迫流离失所,离开工作岗位,孩子无人照料,双方父母经常以泪洗面。迫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八十万元,造成的身体与精神上的创伤巨大无比。”
在谈及起诉的缘由,他们在控告书中写道:
“然而,上天有好生之德。伟大的法轮功创始人一再教导他的弟子们在被迫害中一定要秉持和平、理性、善良地讲清真相的原则,救度众生,全球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从未放弃过对迫害过自己的具体的工作人员、公检法机构人员的救度,以期把他们从即将到来的恶报中拉出来!鉴于此,我们决定起诉首恶江泽民!”
北京朝阳区多人控告江泽民
北京街头见到“法轮大法好”和“诉江”等标语。(明慧网)
北京街头见到“法轮大法好”和“诉江”等标语。(明慧网)
北京街头见到“法轮大法好”和“诉江”等标语。(明慧网)
北京街头见到“法轮大法好”和“诉江”等标语。(明慧网)
今年5月份以来,北京朝阳区已有多人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6月7日消息,北京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李淑兰、宋若彤、王建新、辛荣兰、骆金根和黄涛于五月十八日分别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控告书都已在五月底之前送达,快递单号查询显示,都已经成功送达。
明慧网6月20日消息,北京市朝阳区又有六人告江。宋松娥、张滨兵、王新华、季仲全、马广瑞、郭艳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六份刑事控告书均在六月十日之前成功送达最高检察院。其中宋松娥、张滨兵、王新华是在六月十日送达,季仲全是在六月八日送达;马广瑞是在六月三日送达,郭艳是在五月二十八日送达。
以下是部份控告人的基本情况与控告事实:
控告人李淑兰女,六十七岁,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二月份,李淑兰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李淑兰体弱多病,患有心脏病、气管炎、风湿病、右肺叶不张、吐血、浑身疼痛……修炼两个月不到的时间,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飞,走路一身轻松,火暴脾气也改好了,在家里面所有的活儿她都包了,家庭和睦;在社会上遇事她也总是为着别人着想。
李淑兰曾经六次被送进看守所,三次被送洗脑班。在洗脑班期间她共遭受四十五天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五~六月份,李淑兰被强行送往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被克扣了一年半的工资,两年没涨工资。李淑兰遭非法抄家,多本法轮功书籍被抄走。
在看守所期间,每天李淑兰被要求洗凉水澡;绝食期间遭吸毒的人灌盐水,把她折磨得眼睛通红、上吐下泻。在劳教所里面,恶警为“转化”她,长时间不让睡觉,还找吸毒的犯人毒打、迫害她。在劳教所,李淑兰被强制从早上六点一直到晚上九点长时间劳动。
控告人宋若彤女,六十八岁,一九九六年夏天,宋若彤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多年的神经衰弱、焦虑症得到缓解,颈椎病、慢性鼻炎、静脉炎不治而愈,而且不会轻易的感冒生病,工作中再也没有请过病假。
宋若彤在控告书中说:修炼以后,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心胸变得宽广了,我发自内心的感谢师父(指:法轮功创始人),感谢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宋若彤去天安门和平请愿。仅因为在被询问时回答是炼法轮功的,宋若彤被拘留大约十八天,回来之后,单位不让上班。二零零二年九月,居委会以计划生育为名,诱骗她过去答一份关于法轮功问题的答卷,不按照他们的要求答不行,并且给强制办了四~五天的洗脑班。最后,宋若彤被强迫按照他们的意思又答了一遍卷子,并且被迫上交法轮功书籍。
二零零八年元宵节前一天,一伙警察突然闯入家里,将宋若彤绑架并抄家,最后判劳教两年。在劳教所超强的劳动导致她经常腰痛、腿痛,行走不便,右腿肌肉萎缩。在她个人的历次遭受迫害中,家人都跟着担惊受怕,精神上、生活上遭受到很大的干扰;老伴两次住院,患高血压、心脏病。
控告人王建新男,六十四岁,修炼法轮功之后,王建新身体健康完全改善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在上班路上,王建新被非法绑架、抄家、拘留,并被非法劳教两年。家人都跟着担惊受怕,精神上、生活上遭受很大困扰。
控告人辛荣兰女,七十一岁,一九九六年二月,辛荣兰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患有美尼尔氏症,一犯病就天旋地转、睁不开眼,躺在床上动不了,管不了孩子也做不了家务,痛苦不堪;修炼法轮功以后,辛荣兰各方面都发生巨大改善,无病一身轻,心情愉快,精神十足,家庭和睦,什么活儿都能干了。她标示,受益于法轮功,打心眼里感谢师父(指: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自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之后,因为她修炼法轮功,当地派出所居委会轮番到家里进行监控,不准她出门买菜!发展到后来,辛荣兰一出门就会被人盯梢。
二零零零年大年三十晚上,辛荣兰到天安门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朝阳看守所拘留十七天。二零零一年,辛荣兰从家里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当局勒索其所在单位五千元钱。劫持和勒索给单位和家人造成巨大压力。
二零零九年七月,辛荣兰再次被抄家,并被判被非法劳教二年(监外执行)。当地居委会主任扬言要把她赶出小区。在监管解除之后,辛荣兰随家人到北戴河休假,当地居委会主任还对她进行监视,阻止她去旅游。
控告人骆金根男,七十三岁,退休技术员。一九九三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前,骆金根患有萎缩性胃炎(A型)、十二指肠溃疡、胃窦炎,喝一口水都腹胀,不能进食。骆金根多方求医无果,整天无精打采、十分痛苦。在开始修炼短短十几天的时间后,骆金根很快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至今一直身体健康、没有吃过药,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用。
二零零一年一月的一天,骆金根当时正在回家的路上,被意外的劫持到朝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月。二零 零二年十月份到二零零四年十月份,骆金根被非法劳教二年。从劳教所回来以后,当地社区街道、610还经常骚扰,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生活。
控告人黄涛四十四岁,车场管理员。一九九三年六月,黄涛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健康状况获得明显改善。黄涛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在所在单位和邻里之间都受到好评。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黄涛在去天安门和平请愿的路上,被警察劫持,后在朝阳区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来之后,当地社区街道、派出所多次对其干扰,严重影响其个人生活。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黄涛下班后刚在家休息,当地派出所警察闯进家中进行非法搜查,并把他非法关押至朝阳区看守所,后非法劳教黄涛二年。黄涛从劳教所回来以后,经常受到当地社区街道、610的骚扰,这严重干扰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控告人季仲全男,七十三岁,退休职工。季仲全于一九九三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之前,季仲全身患腰椎间盘突出、慢性咽炎、高血脂等多种疾病,多次医治无效,季仲全非常痛苦。修炼法轮功后,季仲全很快无病一身轻,变成一个完全健康的人。季仲全同时遵照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修炼原则要求自己,遇事为别人考虑,先他后我,受到同事和亲友的好评。
季仲全在诉状中说:
一九九九年七月,祸国殃民的江泽民滥用职权,践踏法律,发动了对亿万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我多次向领导和同事说明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事实,也曾向所在单位党委写信反映真相。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我去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真相,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十五天;此后,我先后被当地派出所拘押八次(二十四小时六次、四十八小时二次);被非法抄家一次,抢走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此外,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本单位“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强行劫持到外地办洗脑班三次(辽宁省马三家一次、河北香河二次),强行劫持到单位内部洗脑班多次。当时我还未退休,每天上班,当局无理扣发我的工资、奖金达一年零八个月。当局还长期监听我家电话。这种种迫害手段,就是为了逼迫我放弃信仰。这些迫害对我本人和家人在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造成很大伤害,名誉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控告人宋松娥女,七十七岁。
她在诉状中说:
我是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之前患有心律不齐、左心室高电压、肾炎、膀胱炎等多种疾病,我感到十分痛苦。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有了明显的改善,同时我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嫉妒心悍然发动了对我师父(指:法轮功创始人)的污蔑和对法轮功的迫害。由于坚持信仰法轮功,二零零一至二零一三年,我被非法停发退休金,有关人员还在江泽民指示下威胁要把我送到洗脑班。这些迫害使我不敢在家居住、离家十年之久!同时这对我家人也造成了伤害,使他们的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焦虑中。
控告人王新华女,六十三岁。
她在诉状中说:
我是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以后从身体健康和精神层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由于我坚持信仰法轮功,前后遭到非法刑事拘留四次:前二次被拘留各一周,后二次分别是半个月,一个月。二零零零年,我被非法强制劳教十个月。二零零五年六月,警察非法把我抓到劳教所劳教。奥运会前夕的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警察突然闯进我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MP3和现金一千元。当局把我抓到千里之外的山西女子劳教所,对我进行摧残和迫害,给我本人和家人身心造成摧残和伤害。
六月下旬,北京街头多处见到“全球公审江泽民”标语。(明慧网)
六月下旬,北京街头多处见到“全球公审江泽民”标语。(明慧网)
2015上半年 207位北京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16人判刑 1人致死
北京地区是中共在全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据明慧网所做的不完全统计,2015年上半年,发生在北京地区的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人数达207人,其中16人被非法判刑,1人被迫害离世。
也就是说,今年以来,北京当局几乎每天都要骚扰、绑架1名~2名法轮功学员,平均每月判刑2~3名法轮功学员。重复使用暴力,是中共北京当局维持统治、制造恐惧的重要手段。
因中共封锁消息,以上数字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一部份。
107位北京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4月19日消息,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历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经核实、有名有姓的就有107人,他们是:
李海林、张友维、葛培君、李跃进、李津鹏、闫玉华、邓怀颖、杨明华、佟守忠、董翠芳、崔佩英、赵淑惠、杜鹃、刘春、耿金娥、邓葵英、杨小晶、沈双锁、王桂芬、朱全娣、常贵友、马莲湖、王崇俊、康老太太、于宙、王兰香、王浦华、张春芳、王亚清、张世同、郭海山、谷谒明、张连英、吴俊英、纪书贤、王秀华、王建国、方宏池、王长广、赵秀珍、龚玖生、辛会明、李振禄、牛淑敏、张淑芬、赵永才、徐秀玲、刘春华、李连玉、张凤 梅、朱淑清、李秀春、张淑真、王继东、于慧琴、张贵成、王会兰、殷宗华、刘香兰、郑宗英、王海英、果长芝、魏福生、王书分、安分田、张连江、姬永芳、李京生、马静芳、王淑文、王宝媛、王惠浦、赵红、王秋玲、肖彩莲、仵庆海、王凤琴、杨海琴、刘莲凤、张敏秋、孙鸿飞、陈凤林、崔付娥、韩俊清、王桂菊、张淑珍、彭光俊、吴思民、吴垚、王志明、李玉玲、李祖玲、任汉芬、张允奕、管霖、王潺、李玉花、刘书松、刘桂敏、赵昕、李守强、张磊、李爱云、龚宝华、梅玉兰、刘志兰、张淑琪。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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