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央行7月31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被网民解读为“网购限额5000元”。有大陆学者认为,该管理条例真正损害的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包括阿里的支付宝等等。
《征求意见稿》通过“客户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权益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七章共五十七条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第三方支付单个客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支付账户需进行多种方式交叉验证等规定,几乎击中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命门。
大陆学者:《征求意见稿》阻碍互联网金融发展
该规定发布以后,对于“网购限额5000元”一说,央行澄清这纯属误读,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如果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虽然支付账户里的钱不能再动了,但还可以从银行卡账户支付,所以,消费额度实际没受影响。
大陆学者信海光8月2日在《新京报》撰文表示,真正受到损失的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包括阿里巴巴的支付宝等等。
5000元限额以及“对身份基本信息的多重交叉验证”等新要求将大大的限制住这些公司业务的腾挪余地。比如有的企业以前会拿支付宝发工资,以后可能就不行了,因为限额是5000元,那么如果通过支付宝办理银行账户向员工支付宝转账呢,以后也不行了,因为《征求意见稿》规定“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各种“不行”加起来所造成的后果,就是网民不愿意再把资金放在网络支付账户里,因为不方便。如果说互联网金融机构是条河,网民的资金就是水,央行从上游拉闸限流,最坏的后果就是河流干枯。
信海光认为,为网络支付立法,如果法规制定不当,则也有可能起到扼杀创新,给消费者制造麻烦,保护垄断利益的作用。
腾讯财经8月1日发表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题为《中国金融的战略目标与资本市场发展》的演讲。吴晓求对央行发布的关于第三方支付的征求意见存在忧虑,他认为第三方支付是形成互联网金融最具影响力的基石,第三方支付和电子商务高度契合,限制第三方支付会带来很多不便。
吴晓求希望不要有此类限制,他强调限制第三方支付阻碍了金融的创新,会阻止和扼杀创新。他希望中国(中共)能顺应历史潮流,通过新的金融创意推动金融变革。
电商平台透露五大担忧
每日经济新闻8月1日发表了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和电商平台的采访,几乎每一家平台和网站都表达了担忧:该《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将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网络支付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会阻碍行业的创新和用户体验的提升,甚至是行业的倒退。
担忧一,快捷支付用户体验倒退。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分及交易验证。
微信和支付宝手机的快捷支付功能给用户带来了极佳的支付体验,用户只需要输入六位数密码便能搞定。按照新规定则需要通过网页版U盾或是手机网银才能支付成功。即如果在微信发201块的红包,都要繁琐地去网银页面。
担忧二、线下移动支付遭遇毁灭性打击。
一家支付平台人士称,现在大家爱用快捷支付,是因为平台没有走银行验证流程,所以处理速度很快。这也是移动支付能够在线下超市、便利店、医院、餐厅等消费场所迅速扩张开来的原因。如果以后200元以上的支付要走银行验证,则要增加输入银行卡、插上U盾、验证手机短信等步骤。这些繁琐的流程加上不稳定的网络将会大大降低移动支付的效率。用户不得不又回到现金和信用卡消费的时代。
担忧三、银行能提供同样的服务吗?
近年来,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量一直在快速攀升。2014年中国用户交易次数达45亿次,相当于每天平均交易次数为1230多万。前述人士认为,如果真的按照《征求意见稿》执行,对于银行网银的承接能力也将带来前所未有的考验。
担忧四、大额网购门槛提高。
担忧五、开支付账户要去居委会。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
业内人士介绍,这里的身份认证指的不是密码等安全手段,而是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教育机构、居委会等能证明你身份的机构。
如果该《征求意见稿》真的执行,新用户开设支付帐号,可能还要上传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户口本、护照等等一系列东西,不集齐五件,就难以开户。
即便是用户真正上传了这些资料,教育部、工商局、财税局等部门并没有和支付公司无缝对接。一名支付公司内部人感叹:“估计公司到时还要派出大量人力来做人工审核,对于用户上亿的平台来说,这样的工作量是难以想像的。”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蔡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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