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法轮功学员一案,日前代理律师陆续收到建三江法院的来电,称此案不公开审理,并要求在8月14日之前提交辩护意见,否则视为辩护人没有辩护意见。为此辩护律师发了联合声明,陈述了此案一审过程中存在的严重违法,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如果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维持原判,就是违法。
8月11日,建三江法轮功信仰案二审辩护律师马卫、冯延强、常伯阳、董前勇、任全牛、王磊、蔺其磊、许付桂八律师发联合声明。
他们表示自己是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等人涉嫌破坏法律实施案二审的辩护人。上周陆续接到建三江法院魏法官的助理来电,建三江法院对此案不公开审理,并要求律师在8月14日之前提交辩护意见,否则视为辩护人没有辩护意见。
声明中,律师认为 ,这个案件存在起码问题:1、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对于什么是法轮功、所谓的邪教组织在哪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是不是黑监狱等关键事实,没有查清楚;2、一审程序严重违法,赤裸裸的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3、一审合议庭组成严重违法,在被告人强烈要求的情况下,拒不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声明引用《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被告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本案中,四名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均有重大异议,声明要求建三江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1款3项、227条将此案发回重审,要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开庭审理。不然法院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维持原判,就是违法。
据此案的代理律师之一的冯延强向大纪元记者介绍:“今天(8月12日)有五位律师包括冯延强、常伯阳、董前勇、任全牛、蔺其磊在建三江向法院递交了二份新的证据,希望法庭能够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查清楚。从对法律理解角度上讲,递交新的证据,双方需要对新的证据进行质证,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法庭不肯开庭审理,我们认为法庭在犯罪,我们今天下午去了建三江检察院,对二审的法官进行了控告。接下来我们申请三位合议庭人员回避。”
根据律师们跟合议庭的两名法官见面,可以判断出来他们要求律师在8月14日递交辩护词及不开庭审理的决定,没有任何变化。
由于此前中共大规模打压维权律师,冯延强律师表示,他们8位律师有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对案件的理解,依法履行辩护律师的职责,对其他事情的发生不去考虑。
他还表示:“今天下午律师们去控告,感受到赤裸裸的司法骗局,所谓的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他们检察院没有依法指定二名工作人员对我们接待,也没有告诉我们三月份的控告是怎么处理的,他们只是记录我们的话及控告书接受了一下。”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via 建三江案8律师联合声明要求法院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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