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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检察院16日发布消息称,最高检已派员介入天津“8·12”危险品仓库特大爆炸事故调查,而此时事故调查组还未成立。最高检罕见地先于调查组入津,引发外界关注。
最高检8月16日消息,最高检已派员介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将组织天津市检察机关,立足于检察职能,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陆媒报导称,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已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与天津市检察机关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最高检先于事故调查组介入天津这起灾难事故调查,引起外界关注。《北京日报》微信公共号“长安街知事”发文表示,虽然检察机关在受邀之前,也可以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但一般来说,按规矩,中央启动对地方的安全事故调查,一般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成立调查小组,再邀请检察机关介入。
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发现和受理有关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犯罪事实并立案侦查、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对事故调查过程进行法律监督。
文章称,最高检渎检厅至今已介入了超过三千起安全事故的处理,几乎每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检查机关介入调查,因其地位相对中立,对于避免“先行政后司法”可能出现的渎职、包庇行为,压缩操作空间,及早查明事故原因并处罚相关责任人起到作用。
天津爆炸案至今已过去5天,事故背后疑点多多、黑幕重重,涉事的瑞海公司被指“人脉很厚实”“来头不小”。据媒体披露,瑞海公司真正控制人,并不是工商资料里面的那些人,他们仅仅是替人代持而已,包括法定代表人“只峰在内,其实都是‘小蚂蚁’,背后有着更深的背景”。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via 天津爆炸后最高检罕见先于调查组入津 查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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