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

母亲手被迫锯烂 刘国花家人再次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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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柳家湾华侨社区居民邹永峰,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和弟弟去云南第二女子监狱看望陷冤狱的母亲、法轮功学员刘国花。看见母亲被迫害得脱形变样,两眼浮肿,视力严重受损,看不清人,手被迫锯烂留下疤痕;得知母亲在冤狱遭不明药物等折磨,邹永峰再次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报导,今年四十七岁的刘国花,家住宾川县太和农场柳家湾十五队,二零零七年一次不小心将手砍伤了,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之后,伤口不治而愈,她感受到大法的神奇,随即走入了大法修炼。原先她患有胆结石、胃溃疡导致胃下垂,修炼之后这些病都好了。在法轮大法真善忍法理的指导下,刘国花婆媳关系改善了,家庭和睦。

刘国花在大法中受益后就将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她的周围的人。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四点,宾川县桥殿镇警察无故绑架了刘国花,当天六点宾川县610(法外组织,专职迫害法轮功)和国保大队共十多人(宾川县局国保大队队长杨瑜、宾川县610张建阳、国保警察向永祥、李坤华、李艳萍)到刘国花家非法抄家、抢劫私人财物。八月三十一日,宾川县国保大队警察李艳萍电话通知刘国花的儿子邹永峰去国保大队拿所谓的“逮捕通知书”。

宾川县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对法轮功学员刘国花非法庭审。邹永峰表示,尽管母亲刘国花及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真善忍”无罪,迫害者违法,法庭人员也对此无以言对。在两个多月后,仍然违法对刘国花判刑三年半,并将她偷偷劫持入监狱。而刘国花的家人半年多后才得知,而监狱又刁难家人探视她。

知情人表示,刘国花的公公婆婆李加玉(七十一岁)和周绍芳(七十岁)俩口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星期六被绑架,是金牛社区头头李成云带领人去抄家、抓人的,抢劫走了二百多份法轮功资料和书等。邹永峰俩兄弟看到母亲遭如此迫害悲痛不已,现在爷爷奶奶又遭绑架,真是雪上加霜。

刘国花被绑架到监狱已有三年零两个月。下面是她儿子邹永峰日前再次控告江泽民的控告状中描述母亲刘国花在冤狱遭受迫害部份内容:

一见到母亲,心痛难忍,母亲已脱形变样,两眼浮肿,再三追问,她流着眼泪,哽哽咽咽诉说出了过去不敢说出的情况!

我母亲刘国花,四十六岁,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因坚定信仰,不转化,被三次用像辣椒水一样的不明药物喷眼睛,喷药的人戴着口罩和防毒面具,喷药后母亲痛不欲生,致使视力模糊,现在连我们都看不清了。狱警给她戴手铐,时间长了,导致手铐无法取下,只好用电锯锯开,手被锯烂,现还留下疤痕。妈妈还被罚坐小凳,屁股都坐烂了,两脚接近瘫痪,以致不能下楼。牙齿松动,追问为什么?她只是哭,没有说。狱警不让买卫生纸;他们把法轮功的书放到一个地方,叫她们要用纸就撕书,法轮功学员不撕,母亲看着其他人去撕,很心痛(因为毁佛法书籍,要遭严重恶报)。

母亲写了“申诉”寄回家,要求家里人帮他寄到检察院或是法院,可家里从来没收到过。就连她的一审判决书都不给我们,直到我们追要才给,家人才知道了她的下落。半小时的接见,我们想知道的太多,可母亲十分悲伤!我们离开了监狱(时),(感到)心中死寂般痛苦。

如何为母亲申冤?!过去,我们写过上访信,向上级反映母亲被迫害情况,把信递给省司法厅,回答是:“忙不赢(方言,指:忙不过来)”,没收信;把信递给省检察院,说:“三个月给答覆。”可到现在也未见到;递给省监狱管理局,说:“只要不转化、不听从、不配合改造,人人都一样对待,这是规矩,上面有文件。”要看一看文件,又不给;递给狱政科、纪检委,也说:“有文件规定。”但是就是不拿出来;递给省人大,他们说:“此类案件不受理,只受理判错的案件,此案不属于这个范围。”连信也不收;去省司法厅每日厅长会见日,接了信,说“会处理。”可到现在也无音信。

在万般无奈下,我看到了“依法治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承诺……于是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两高”已签收。

可现在我母亲仍然还在遭受迫害,我只有再次控告罪恶之首江泽民。我妈妈学炼法轮功后,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受益很大,妈妈炼法轮功,选择自己的信仰没有错, 我们都不反对。反而通过妈妈被迫害的事实,却让我们看到了谁才是真正的犯罪!我希望两高能真正关注民众疾苦,把真正的罪恶之首绳之以法,解救百姓的苦难。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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