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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最大视频网站爱奇艺宣布将于今年3月底进入台湾OTT市场, 立委3月14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批评,爱奇艺要在台开站,却没做商业登记,会员必须遵循大陆法规;此外,影片是否合法授权也待商榷、视频内容更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
媒体报导,中国大陆两大影音串流服务(OTT)业者“爱奇艺”、“乐视网”加快脚步进军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未将OTT纳入管理,文化部无力审查中国大陆节目透过OTT在台无限制播送。民进党立委黄国书、郑丽君质询时,都关心中国大陆影音OTT业者爱奇艺开设台湾站的问题。
根据文化部法规,大陆节目在台湾的无线电视、卫星电视与MOD播放前,须由文化部影视局进行节目内容审查。文化部长洪孟启接受质询时坦承,针对爱奇艺开设台湾站,文化部目前“无法可管”。他说,设立公司属经济部,节目许可属NCC,内容审查属文化部;境外OTT有法律漏洞,因应方式是调整广电三法,才能有效管理。
NCC主委石世豪则表示,台湾是否规范影音串流媒体、对岸广播媒体能否进军台湾,超过文化政策与经济产业以外考量,新国会可考量。他说,各国特别针对影音串流规范其实不多,规范方式也不太一样,以目前台湾法律而言,没针对影音串流媒体规范。
石世豪表示,影音串流媒体内容,像传统广播电视型态、频道,很多频道可一一点选,频道内容跨境提供;在行政院的分工,广电或类广电媒体进入中华民国的落地许可,由文化部负责。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锺元
via 台立委批大陆影音串流业入侵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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