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

温州部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 中共继续盘剥

近来,浙江省温州市一批民用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令这些住宅的房主缴纳几十万元(,下同)的“买地”费用,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因为此事涉及到每一个购买商品房民众的切身利益,引发了民众极大关注。

温州网4月15日报导,温州市区部分市民发现持有的土地证面临土地年限20年到期的问题,仅鹿城区内就有600余套。这些房子续期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动辄就是几十万,而房产本身的交易价也不超过100万,即如果要续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要占到房产交易价1/3到一半左右。

至于为什么要交这么贵的“买地”费用,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说,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以及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也不是我们做的,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来的。”

对于刚刚买到房子不久就要交费重新办理土地证的房主,该处长称:“土地使用权70年的房子,好比4S店里的新车,而只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而那些刚买到这些房子不久的房主“就好比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

惊叹:“房子能和车子一样吗?这个领导的比方打的有意思!”

在中国,因为中共霸占了全国的土地所有权,所以现在民众购买的商品房没有土地产权,一般开发商从中共手中购买土地使用权50年或者70年,到期以后中共还要收回土地,之前也有媒体问到将来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怎么办,中共从未有一个明确的答复该如何处理。从现在温州官员的处理方式来看,中共还要继续盘剥百姓,还要大赚一笔。

有网民留言道:真是“超级地租。”“人民的土地被集团占有了。”“这个税的价格还是按当前房价评估?不真是胆大包天,拿自己命不当命。”

还有网民说:“跟黑道收保费有的一拼。”

“用土地销售来治理国家,啧啧,效果不要太好哦。”

“70年后,都按房价的一半缴纳土地续租金,这个确实太牛了,不服不行!子子孙孙,你们都想好了吗?”

有网民提醒民众:“国外卖房是连土地一起卖的,不存在土地使用期限的问题。你还想在中国买二手房吗??”

来源: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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