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甘肃省张掖市法轮功学员关振林因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关押了八个月之久后,遭酒泉市肃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北京律师韩智广从各个角度为当事人关振林作出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要求法院无罪释放关振林。律师韩智广还在法庭上当众揭穿十五年前的“天安门自焚”是中共栽赃伪案。
关振林坦荡讲述修炼法轮功经历 阐明为何控告江泽民
明慧通讯员甘肃报导,三月三十日上午,法庭进入庭审状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关振林从容的对在座的庭审人员和检察院控诉人员、旁听人员陈述了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和在修炼中身心受益的事实,以及江泽民发动这场迫害的违法性、为什么要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等作了详细的阐述。
律师无罪辩护
在法庭上,北京律师韩智广为关振林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指出:当事人从小就是一个好孩子,因为父亲是法官,从小就在司法环境中长大,在大学法律系毕业。工作后,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他修炼法轮功也没有违法,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公民不能修炼法轮功。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出于个人意志 不是法律
韩智广律师说:“说法轮功是×教,是源于江泽民的一句话,是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的采访时,江泽民称法轮功为‘×教’,在江泽民使用这个词语之前,任何文件或媒体中都没有使用过这个词语,再次表明镇压(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的个人意志,不是法律。”
“法轮功自传出以来,以蓬勃的趋势发展,一九九九年(非法)取缔后,顽强的存在到现在,没有哪一个人说真、善、忍不好吧?真、善、忍是普世价值,如果哪一个国家不倡导‘忍’,哪一个民族,哪一个人没有了‘忍’,那将是什么样子呢?”
律师当庭指出天安门自焚是伪案
律师韩智广面对法庭上所有的人表示:“说到法轮功‘自焚’,我问问大家:哪有人被火烧伤,气管切开后,还能唱歌?还能接受记者采访?王进东的衣裤被火烧着,头发却很完整,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瓶在火焰下竟不变形。漏洞太多了,没有可信度。说我的当事人控告了江泽民,法律没有哪一条说江泽民不能告,控告和举报是公民的权利,你们怎么能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抓人呢?你们是不是在违法呢?”
漏洞百出的自焚案
韩智广这里所指的自焚案是2001年1月23日(除夕)下午,天安门广场“突发”5人自焚事件。事发仅2小时,央视喉舌新华社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向全世界发出英语新闻报导此案诬陷法轮功,但是漏洞百出。
央视“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承认“自焚”镜头有假
明慧网2003年5月14日报导《央视“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承认“自焚”镜头有假》一文披露,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2002年初曾当众承认“天安门自焚”镜头有假。
该文披露:“2002年初,李玉强在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采访王博时,曾和那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进行所谓的‘座谈’,当时有法轮功 学员问她‘自焚’镜头的种种疑点和漏洞(尤其是已烧得黑焦的王进东,两腿间夹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却完好无损)。面对大家有理有据的分析,李玉强不得不承 认:广场上的‘王进东’腿中间的雪碧瓶子是他们放进去的,此镜头是他们‘补拍’的。她还狡辩说是为了让人相信是法轮功在自焚,早知道会被识破就不拍了。”
华盛顿邮报:自焚的火焰点燃中国的黑幕
在自焚事件两周后,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力普?潘发表《Human Fire Ignites Chinese Mystery》(自焚的火焰点燃中国的黑幕)的调查报导,该记者到自焚者之一的刘春玲的居住地开封市采访,刘的邻居告诉记者:“没有人曾看到过她炼法轮功。”
《金融时报》: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自焚者是法轮功学员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轮功发言人的话,说法轮功是禁止自杀的,“自焚”是中共当局制造的骗局。美联社的报导也以法轮功的理论,说中国的报导是诽谤该组织。英国《金融时报》更指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自焚者是法轮功的人。”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该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上,天安门自焚案被当场揭穿。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发言说:“我们的调查表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当局……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天安门自焚案)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确凿证据,中共代表团哑口无言,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舒雅
via 大陆律师法庭上揭穿“天安门自焚”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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