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近日通报称,前广东惠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黄锦辉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据报,黄锦辉此前曾任惠阳市委书记,该市大部分迫害信仰团体法轮功的案例均发生在其当政期间。
大陆媒体4月22日报导,广东省纪委通报称,经查,黄锦辉利用职务之便,在官员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和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犯罪。
据通报,黄锦辉被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去年8月,广东省纪委披露,惠州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黄锦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11月,广东省检察院披露,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锦辉进行逮捕。
黄锦辉,广东惠阳人,1952年8月生。1971年,黄锦辉参加工作在永湖公社做资料员,后逐步走上县、市领导岗位,历任惠阳市长、市委书记。2003年5月后,黄锦辉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2006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至2012年退休。
黄锦辉主政惠阳时涉嫌迫害法轮功
据明慧网消息,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广东省惠阳市的部分官员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在2000年前后,致使约30人次的法轮功学员遭到劳教、判刑等等迫害。
黄锦辉,在1997年至2002年任惠阳市委书记时,是当地官方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物,惠阳市绝大部分的迫害案例均发生在其当政期间。2003年后,他先后担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等职务。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尤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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