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原咸宁市卷烟厂职工、法轮功任会芳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刑事控告状》控告江泽民,要求追究江泽民非法迫害法轮功的全部法律责任。六月二十六日,任会芳收到了两高的签收短信。
任会芳女士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六年里,任会芳多次被迫害:六次被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多次被骚扰,四次被非法关进洗脑班,一次长达八个月的流离失所,多次被非法罚款,身体、精神、经济和家庭都受到极大伤害。
以下是任会芳女士提出控告的事实和理由:
关在铁笼子里三天三夜 被非法停职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晚,任会芳在去湖北省政府为法轮功上访的途中被非法劫持,后来转到岔路口派出所非法关押铁笼子里三天三夜,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三百元才放回家。任会芳回单位,单位领导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任会芳不写,被非法停工,不准上班。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任会芳到北京依法上访。八月二十六日晚八点,被警察绑架。在北京昌平收容站非法关押一天二夜后,被转到咸宁双鹤桥拘留所关押。随后,任会芳被非法关押到咸宁市卷烟厂宾馆所办的洗脑班继续被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被当地“六一零(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温泉公安分局非法转移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任会芳被不断非法提审和恐吓,被看守所狱警曹迎久(女,四十多岁)强行逼迫长时间面墙下跪。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温泉公安分局度志祥从家人手中勒索一千二百元现金后,将任会芳非法劫持到湖北省沙洋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零年二三月份,警察把任会芳劫持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大队继续迫害。
何湾劳教所的迫害手段有:
限制人身自由:被二犯人包夹,不准与法轮功学员说话,吃饭、上厕所、睡觉、干活等都被包夹管制着,没有自由。
高强度军事训练:每天长时间搞“军训”,变换花招进行折磨。
背诵劳教所规章制度 写“心得体会”:如不配合,就不准睡觉,罚站军姿、关禁闭、反复抱物爬楼梯、睡觉不准挂蚊帐让蚊子咬(因为旁边是菜园,蚊子多)等等。搞株连制,挑起全体劳教所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让劳教所人员加重打骂法轮功学员,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侮辱人格:经常紧急集合,脱光衣服;搞所谓安检,把被子衣服日用品全部扔在地上。
欺骗上级:如有上级领导来检查,就把劳教所人员都关起来,不准上厕所,床上铺上新床单新被子(床单看被是每人交三百六十元现金买的,不准用,只准检查时摆出来给领导看的,劳教期满也不准带走,也不退现金)。
高强度体力劳动:每天劳动十四小时,动不动就加班,强制做奴工产品。劳动强度大,时间长,任会芳的双手肿痛,活动不便,连穿衣扣扣子都困难。完不成任务还要受各种体罚。
唱邪党红色歌曲:吃饭前全体劳教人员唱歌,如果发现有法轮功学员不唱歌,就全体不准吃饭。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晚上八点多钟,温泉公安分局的宋瑞生、卷烟厂保卫科的王永光等一伙十几人将任会芳骗到岔路口派出所,将她非法关押在铁笼子里,派人看守。第二天,任会芳趁机会走出派出所,在外被迫流离失所八个多月。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四年期间,任会芳遭到单位长期剥夺其劳动权,连生活费都不给,并且派人长期监视跟踪和监听电话,监视居住。卷烟厂自办洗脑班,任会芳多次遭到来自单位的迫害。任会芳五次找单位领导讲真相,要求上班,遭到副厂长王新球的辱骂。单位领导不但不准其上班,还五次打电话叫岔路口派出所来抓人,威胁恐吓。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任会芳遭程乐斌等警察绑架,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三十七天。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再次到任会芳家中骚扰,企图劝她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做假人证,遭拒绝。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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