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雷洋案持续发酵,外界对警方就该案的说法提出诸多质疑。大陆民众呼吁对雷洋之死要查个水落石出,给出真相。据陆媒报导,备受关注的雷洋案再起变化。涉及网络上有关雷洋的诸多传言,雷洋家属委托律师澄清了三大传言。
雷洋案现转机 律师澄清三大传言
5月7日晚,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雷洋去机场接机途中,被警方以“涉嫌嫖娼”为由扣押,并于当晚离奇死亡。家属指案件疑点重重,因死者身上有明显伤痕,家属怀疑刑讯逼供致死。针对社交网络中涉及雷洋的诸多传言,雷洋家属委托律师澄清了三点。
据大陆财新网报导,律师表示,针对雷洋事件起因的猜测,经家属的核实,雷洋未参与常州外语学校土地污染案的调查。此外,雷妻不在意丈夫是否嫖娼,希望着重追究雷洋死因;最后,雷妻已经审看,网上流传的所谓电击雷洋的视频中的人非雷洋。
雷洋离奇死亡后,引起舆论沸腾。有媒体盘点“雷洋之死”的各种疑点。疑点一:警方执法是否得当?是否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疑点二:死者身上有伤,警方执法行为是否致其死亡?疑点三:雷洋的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到底是什么?疑点四:为何电话无人接听?手机中的部分内容和位置信息为何被删除?疑点五:执法记录设备正好被雷洋“打落摔坏”?事发地监控摄像头刚好坏了?
5月16日上午7点多,“雷洋案”的代理律师陈有西在其微博发布消息说,律师调查发现雷洋案重要疑问。雷洋苹果手机有指纹密码和数字密码,别人无法打开。昨天律师从移动公司查到雷洋手机8日午夜00:19解锁拨通其父记录。其父说接通过无人说话。而雷洋7日22:09已送到医院记载死亡。谁拨出了电话?
陈有西在微博上称,警方此前说,此时手机还丢在抓人现场,找回后也无法解锁。由此可证明警方向央视说的不是事实。手机一直在警方手中,并已对指纹锁解码。随后陈有西该微博被删除。
分析:三大信号预示雷洋案将大反转
从5月9日晚间开始,“雷洋涉嫖猝死”事件成为网络热议话题。事发后,警方及党媒极力渲染雷洋涉嫖。
不过,自媒体打破了官媒对话语权的传统垄断,雷洋案在社交媒体上成为关注焦点,并推动或迫使官媒的关注焦点,从“嫖娼”转向“公民的非正常死亡”。
5月17日上午,雷洋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检察院递交了《关于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报案书》),以控告涉嫌此案的相关警察和辅警。报案书中提到,在尸检现场,雷洋的五位亲属都亲眼见到其全身伤痕,明显是外力伤害致死。
5月19日中午时分,北京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通报表态,称“不护短”。北京警方的这一表态被指侧面证实了涉事警察确实存在问题。
5月19日,大陆各大媒体转载了《人民法院报》的一篇文章“殴打致人心脏病发作猝死,该当何罪?”文章先讲了一个案例:身为邻居的王某与陈某因争地界发生争吵,王某的儿子王某某挥拳连击陈某的胸部和头部,陈某被打后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鉴定,陈某系在原有心脏病的基础上因吵架时情绪激动、胸部被打等多种因素影响,诱发心脏病发作,致心跳骤停而猝死。
对于该案,有三种意见。文章作者认同第三种意见,理由是:王某某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伤害了陈某的身体健康;王某某的拳击行为与陈某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对王某某可在法定最低刑期以下判处刑罚。
5月2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深改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发表讲话。讲话强调对公安的要求,披露公安在所谓规范化、专业化等方面都有问题,没有公信力等,尤其暗示公安在民众中没有“社会公平正义”。
时政评论员周晓辉表示,在此敏感时期,法院报刊登此案例应是意有所指,似乎也在暗示雷洋案的涉事警察应以故意伤害罪量刑,刑期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周晓辉分析认为,19日和20日释放的三大信号已在揭示雷洋之死的真相,而相关警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除了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外,还涉嫌犯有滥用职权罪,该局相关领导和没有参加直接行动的警察则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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