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2016年4月20日早晨6点多,中国北京房山区一出租房里,法轮功学员李兰强被多名警察绑架,房间里的法轮功书籍、多台打印机、多台电脑、压膜机及部分耗材等,被洗劫一空。
李兰强,52岁,原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数学老师、教研组组长。1999年以后,因修炼法轮功,李兰强曾被拘留、关进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劳教,饱受折磨。
第二次劳教后,学校单方面解除工作合同,妻子在压力下与他离婚,从劳教所出来第三天,苦苦盼儿回家的老父亲就抑郁离世了。
2015年8月,无家可归的李兰强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寄出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下面自述是根据2015年底李兰强被绑架前的录音整理的。
从小我在村里就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孩子,在全村都是有名的,都说我有出息,特别规矩,特别有礼貌。我是文革结束恢复高考之后我们周围乡里的第一个大学生。我的分数很高,可是家里条件不好,上了首师大数学系,上师范不用花钱嘛。
上大学时赶上气功热,我练了气功,还练武术。我一直喜欢钻研,花很多心思去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看八卦周易什么的,虽然枯燥、看不懂,但是我就知道好;我也看了很多道家的东西,后来又看医家的一些东西,搞养生,几乎中国传统文化里的东西吧,我都涉猎过;但是琢磨来琢磨去,怎么也琢磨不出名堂来,心里有很多疑问、困惑,思想中就感觉好像这一生我要追求什么。
后来工作、成家,身体就不太好了,心脏病,坐着就不能马上站起来,去医院检查也检查不出来。有人介绍我看《转法轮》,一天多我就把书看完了,我知道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他把我多年心中不解的疑问都解开了,那时候我已经32岁了。
刚得法时,躺在床上,似睡非睡,我就看到我们家天花板上全是法轮,等我看清楚的时候,所有的法轮瞬间都转起来了。一炼功,我全身就感觉热,一身轻啊。而且我每天都乐乐呵呵的,我女儿就问我,说,“爸爸,你怎么天天都乐乐呵呵的呀!”那种乐呀,并不是我有意要表现出来什么,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从我身体微观里渗透出来的一种状态,就觉得太美了、太舒服了,我是世界上最舒服的一个人了,身体的病当然全好了。
在单位,我也知道怎么去做事、怎么去做人了。我这人虽然脾气好,但我不饶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跟我犯葛,我有的是办法对付他,我是属于这种人。我教三个班的高中数学,而且是要考大学的,工作量很大,由于工作努力勤恳,后来单位提拔我当了教研组组长。这时单位有两人就看我不顺眼了,找茬挑毛病,栽赃陷害什么的。学法后我明白,我跟他们之间有过节,这个过节并不是因为谁对谁错的问题,是一些冤缘可能要化解掉。我是修炼人了,不能再去跟他们追究什么,他们诬陷我,我很坦然,他们是我手下,但我并没有给他们穿小鞋。这两个人最后都跟我挺好的,等于化敌为友了。后来我就理解了什么叫“天下无敌”,是我没有敌人,这个“无敌”,不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那个“无敌”,是说“没有敌人”的意思,我能“化敌为友”,我还有什么敌人呢?!这就是修炼真、善、忍的力量。
1999年8月,政府不让炼法轮功,我就去了天安门广场,这么好的大法,能不炼吗?我上访。有人问我:你是不是炼法轮功?我说:是。于是我被抓到了派出所,拘留了十五天。回到学校后,我被下放去看大门,学校不让我教课了。
2001年12月初,我被学校骗到洗脑班“教育转化”,“教育”我的人打我,不让我上厕所,我绝食以示抗议,他们每天都像开喜宴一样大吃大喝,最后学校被迫掏了八千多块钱买单,我被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天。
2002年2月,警察到我家里,因为看到家里有大法书,还有写的那些学法笔记,就把我给劳教了,就因为拥有一本《转法轮》,我被劳教一年半。
劳教所里,警察为了拿奖金,不择手段地逼迫我放弃修炼,不让吃饱饭,不让上厕所;每天坐在儿童小凳上,十几个小时不许动,动就打,屁股都坐烂了;三个人左、右、前三面贴着我坐,把我挤在中间不许动,叫“包肉夹”。最热的夏天,四个大男人在顶层不足9平米的房间里挤著,狱警还要把门窗关严,他们不给我水喝,给我浓盐水。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
解教之后,我就回单位上班。2004年,因为警察在我单位办公室找到几张光盘,又劳教我两年半。这一次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复议、申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回答是法轮功问题不受理。我彻底看明白了,对法轮功就没有讲过法律,法律只是江泽民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第二次从劳教所出来,我已经没有工作了,单位在合同期内把我的工作关系解除了。出来第三天,我的老父亲抑郁离世,他病中一直苦苦盼着我回家,希望我能多孝敬他,我没做到。
我已经没有班上了,妻子怕自己的工作受到冲击,她要生存,要保护孩子,就要与我离婚。其实第一次劳教时,妻子就提出了离婚,那时她压力大、害怕。因为她们厂有一个女的炼法轮功,结果厂里就不让她丈夫上班了,让他天天去看着他妻子,单位还威胁她丈夫说不让他工作。我妻子怎么能受得了这个压力呢,我同意离婚。我能理解她,她只是想要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啊。但我出来后,我们又复婚了,毕竟我们不是由于感情原因离的婚。
又要离婚,这对我是难以承受的,我和妻子感情很好,我对她也是特别好,家里的家务都是我一个包了,洗衣做饭我什么都会,也非常会做。我是个顾家的人,以前苦日子过惯了,自己终于有个家,就把家看得特别重要,有个家我就非常知足。上大学的时候,我自己就盖了两间房,这在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什么瓦匠、木匠这些,我都会干。我们在镇上有一套小房子,设计、装修的活都是我自己一个干的。我的那个房间,通过窗子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视野好,坐在床上打坐,阳光照进来,真是觉的美好。刚装修好搬进去的时候,我就想:我得好好去呵护好这个家。家对我真是难以割舍啊。
但妻子为了避免被我牵连,坚持要离婚,我不得不同意,也就不能住在这个家里了。而且到了2008年,奥运会“严打”,“只要炼就抓你”,派出所的警察都这样说的。我不能让她们母女因为我再受到骚扰惊吓,她们还要继续生活啊,于是我搬出来了,自己租房住,一直到现在。
出来我找过工作,干过几个家教,家教还是很挣钱的,我教得又好,确实可以挣很多。但这两年呢,更多的同修需要我做技术支持,我没时间做家教了。
我还有一点积蓄,生活可以比较简单地过下去。自己一个人就吃煮挂面,什么时候饿了,一煮挺省事,煮挂面,就是用葱花,然后放点什么菜,汤面。有时没有菜就放点油,放点盐,或者放一点酱就可以了。挂面5块多钱一包,一包我可以吃好几顿。一年的生活费有两千三千元也就够了,我这一个月好像有一百块钱就够了。我去同修家就改善伙食了,我是吃百家饭的嘛。
我很少买衣服,我穿的衣服,都是同修给。开车的油钱有时候同修也给点。
每年过年呢,我都提前回去,帮她们扫房啊什么的,都是女人家,没什么力气。年三十,我回去和她们一起包顿饺子。我闺女看电视,我们两个就包饺子,她手也很快,我做馅、擀皮都快,然后我就去煮。她俩去阳台看放花放炮,一般12点之前饺子就煮好了,那时花炮正放得热闹呢,她俩看得就顾不上吃了,我说你们不吃我先吃了啊,然后把碗给她们端过去,让她们一边看一边吃。
过年嘛,就是创造一种氛围,让她们都高高兴兴的,我是觉得自己有一种责任,让孩子高兴,也让她高兴些吧,毕竟我们不在一起过是我的因素造成的,反正尽量让她们过年过得高兴一点呗,所以这些年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
看完了花炮,已经过了12点,她们要睡觉了,我自己就离开了,回我自己租的地方。
第二天大年初一,我带着闺女去给我妈拜年,陪我妈呆一会儿,还去亲戚家,我叔叔那个辈的。这些礼数我都比较注重。做事嘛,理上的事别亏了,我从小到大都比较注重这方面,该做的我做,谁也挑不出来,拜年呀什么的,每年都需要这样去做一做。
现在也有时回去,给闺女过过生日啊,闺女愿意一起吃顿饭,吃就吃一顿吧,就跟朋友一样,我们尽量维系,不让孩子太难过吧,闺女都二十四岁了。
我现在住的地方离我原来的家不远,每次从那里路过,我都要看一眼:那窗户我是熟悉的,不过心里淡淡的,是啊,在那里,我曾经有个家。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张宪义
via 北京中学数学教师:我曾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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