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习近平当局再出重拳,通过中共《问责条例》。外界分析认为,制定问责制是清算江泽民的关键一步,亦是指向江泽民的“厉器”。同时把“为官不为”写进《问责条例》,陆媒表示,习近平对这一问题放出狠话,口气比之前变得严厉了很多。
分析:《问责条例》为江泽民量身打造
6月28日,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通过中共《问责条例》。
官方报导称,审议通过这个条例重要性不言而喻。《问责条例》特别点出了要严肃追究责任的三种情形: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中共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时政评论员夏小强表示,盘点上述三种情形,江泽民应该成为最符合被问责的第一人;并认为《问责条例》其实是指向江泽民的“利器”。海外中国问题专家李天笑分析认为,习近平推出《问责条例》是为清算江泽民走的关键一步。
首先“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江泽民当政的十年及其后控制影响的十年中,江泽民推行的“腐败治国”以及对法轮功的镇压,已经给中国政治、国民经济和社会道德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特别是对法轮功群体持续17年的迫害,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如今正在中国社会全面展现。当今中国社会道德崩溃,乱象丛生,无不与此有关。
第二种情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15年5月以来,有超过20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同时,大陆诉江大潮还从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中扩展到普通民众。据不完全统计,大陆多省市目前有超过20万人参与签名举报江泽民或签名声援诉江,这体现了巨大、强烈、真实的民意。
第三种情形“损害中共执政的政治基础”: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颠倒中国五千年善恶标准,彻底摧毁中国社会的道德,把中共推向自毁,并断送了中共的最后一点合法性。《九评》指出:“江泽民利用中共把古今中外的一切邪恶手段都利用来对付法轮功,法律、道德、和人性都遭到极大破坏,这从根本上毁坏著国家政权的统治基础。这场迫害不仅把国家和人民拖入一场罪恶和灾难,也最后从根本上打倒了共产党自己。”
除了三种问责情形外,《问责条例》区分了要追究的三种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夏小强认为,这条重要的信息,又暗指向了江泽民,因为江泽民是江派的最高“领导”。
习近平怒了 对江派官员“为官不为”发出警告
大陆媒体也纷纷对《问责条例》进行解读。据资深媒体人,专栏作者“i看见”发表题为“习近平怒了,放出狠话,要下狠药治疗这一顽疾”的文章解读,“失职失责”说的是官员怠政、惰政、懒政,是为官不为。从现在开始,将“为官不为”明确写进了《问责条例》,目的就是要“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对“为官不为”这一问题,在6月27日召开的深改组第25次会议上,习近平也提到了这个问题:改革是一场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既得利益,不真刀真枪干是不行的。要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最近两天的会议上,习近平一改之前劝说姿态,对全体官员首次发出了狠话。
在“为官不为”这一问题上,2013年6月28日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曾说:“我们的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当时习近平的口气还是很委婉的,对“为官不为”这一现象是以劝说、鼓励为主。但一年以后,习近平的口气变了。
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
从敢想敢作敢当,到感到羞耻、严厉批评,很明显,与2013年相比,习近平的口气变得严厉了很多。为什么?就是这一现象呈扩大之势。
2015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怒批中共各级官员“为官不为”,并称要对“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的”进行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采取措施。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应邀参加会议。此举被部分海外中文媒体视为是王岐山对李克强的助阵。
习近平上任后大力反腐,触及江泽民利益集团的核心利益,以江泽民势力为首的官员暗中抵制反腐,与习在各个领域对抗。还有大批官员“不作为”消极怠工。为此,习、李多次发火。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via 当局出台问责条例 为追究江泽民责任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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