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中共最高法院官方微博和新华社同步发布消息称,最高法院已于6日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再审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备受外界关注且一再延期的聂树斌案终于有了下文。而从最高院的重审行为和相关措辞看,聂树斌案就是一个典型的冤案。
当晚,检察日报官微发表题为《聂树斌案撤销原判几成定局,或被改判无罪》的文章,称最高法院发布的消息中有三个关键点值得注意。一是信息披露具体、详尽。二是表态直接、明确,即认同山东高院的“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三是立场鲜明。根据这三个关键点基本可以推测出聂树斌案的走势:撤销原判基本已成定局;聂树斌可能被改判无罪。
既然聂树斌无罪,那么谁有罪?那些逼迫他承认、将其判死刑的公检法人员该承担什么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当天还播发了“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就聂树斌案复查工作情况答记者问”,其中明确提到四点信息:一、复查不存在干扰和阻力;二、未发现聂树斌曾遭刑讯逼供的证据;三、聂树斌死刑日期未造假;四、卷宗6处签名非本人书写,但指印属实。
山东高院的上述四点说法显然并不能令人彻底信服。首先,既然“复查不存在干扰和阻力”,为何复查工作一再延期?难道仅仅是因为案卷复杂?
其次,“未发现聂树斌曾遭刑讯逼供的证据”仅仅是指现有材料中没有可以证明聂树斌遭受刑讯逼供的证据,还是暗示其可能遭受刑讯逼供,但没有证据?然而,根据大陆财新网的报导,在此前的听证会上,聂树斌案代理律师提供了多份指证聂树斌受到刑讯逼供的线索,一是据聂树斌的母亲讲,她听聂树斌的辩护人张景和说过聂哭诉承认有罪是被打的;二是申诉代理律师提供的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罪犯纪会谦证称,他与聂树斌同监室羁押,看到过聂身上的伤;三是申诉代理律师向山东高院提供若干片段视频资料。而山东高院核查后得出的却是没有刑讯逼供的证据,其中的内情恐怕难以服众。因为就常理而言,一个无辜的人如果不在刑讯逼供下,绝不会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尤其是杀人罪的。考虑到大陆警察刑讯逼供比比皆是的背景,山东高院的结论如果不是建立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就是涉嫌为警察遮丑。
第三,关于“聂树斌死刑日期未造假”的说法,山东高院如何解释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时是跪在雪地上?是否查阅了当时的气象记录?根据大陆资深摄影师刘景琦的分析,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执行日期应该是在1996年1月13日以后。而强调其死刑日期未造假,是否目地还是要掩盖其器官被摘的真相?
第四,“卷宗6处签名非本人书写,但指印属实”又在说明什么?一个人被强按手印,甚至死人被按手印,在大陆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因此案卷中聂的签名系伪造背后的原因很值得探寻。
2005年因真凶王书金落网而被重新牵出的聂树斌杀人案,在十年后终于沉冤得血,但不知聂树斌的亡魂是否可以得到安慰,毕竟所有的参与其中者迄今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因为这背后还牵扯太多肮脏的交易,太多见不得光的勾当,而避免下一个聂树斌的出现的唯一途径,就是结束这罪恶的制度。
责任编辑个:高义
via 杨宁:聂树斌案再审或改判无罪 四大疑点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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