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问责制出炉 王岐山旧部曾做试点

日前,中共中央局审议通过了“问责条例”。据报,此次条例的推手是王岐山,而此前为该条例做试点的就是王岐山的旧部林铎。

6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问责条例”。会议称,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政府。

此前,王岐山分别在北京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人座谈会和辽宁省负责人座谈会,两次会议的主题均是就“问责条例”征求意见。

6月29日,港媒《明报》的评论表示,为何到辽宁咨询,当时一时令人摸不着头脑。原来辽宁早在2014年底就制定了一个《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并将2015年定为该省的“问责年”,但主导这一切的主角实际上就是时任辽宁省纪委书记林铎。

文章称,王岐山出任中纪委书记后,2014年8月将林铎调到辽宁,接替被指反贪不力的王俊莲,任省纪委书记。林到任后就搞出了上述“问责办法”,其中甚至规定,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者也将被问责。也许正是这原因受到习近平、王岐山的欣赏,今年3月,已年届60岁的他出任甘肃省代省长(5月升任省长)。

林铎是王岐山的北京旧部,王岐山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林铎曾任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等职。据报,在北京为官期间林铎获得时任北京市长王岐山的信任。

林铎调任江派窝点辽宁省,出任纪委书记后,辽宁官场至少有4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包括吉林省副省长、前鞍山市委书记谷春立,辽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辽宁前省委书记王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

来源: 责任编辑:许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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