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共前统战部部长令计划被判处无期徒刑。外界注意到,多个神秘人物出现在法庭宣判书上,让本已十分迷乱的令案显得更加复杂。
令计划案一审宣判
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令计划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令计划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陆媒报导称,鉴于令计划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于6月7日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认定令计划数项受贿、滥用职权罪证,首次确认了楼忠福、崔晓玉、魏新、潘逸阳、李春城五人与该案的关系和具体违法细节。
1、为楼忠福及其子谋取利益,单独或与谷丽萍共同索取、收受楼忠福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5万余元;
2、为崔晓玉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崔晓玉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438万元;
3、为潘逸阳谋取利益,单独收受、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潘逸阳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61万余元;
4、为魏新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对其子令谷向魏新等人索取财物事后知情未予退还,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43万余元;
5、为李春城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李春城给予的欧元折合人民币89万余元;
6、为白恩培谋取利益,收受白恩培给予的财物价值人民币60万元;
7、以及为霍克等人职务晋升等提供帮助,单独或与谷丽萍共同收受霍克等人给予的财物。
以上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08.5383万元。
有关令计划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法院判决指,“令计划在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时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
外界关注的令计划胞弟、身在美国的令完成,未出现在令案的判决书中。
令案判决书中的神秘人物
潘逸阳,原是内蒙古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于2014年9月被中纪委调查,是第五个落马的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公开资料显示,潘逸阳拥有名牌大学学位,在公安系统任职过,也曾从事过政策研究。除了共青团的工作经历外,还先后跨广东、江西、内蒙古多地任职。
潘逸阳落马时,有媒体评论说,潘逸阳这个团派的明日之星,仕途从广东起步,一路向北,遇到不少“贵人”,官愈做愈大,没想到最后落得个牢狱之灾。
如今,潘逸阳第一次出现在令案中。BBC对此评论说,令计划与有共青团背景的潘逸阳的关系让该案趋于复杂。
此外,判决书中的崔晓玉又是谁呢?有媒体分析说,这位崔晓玉极有可能是四川维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那她是怎么跟令计划扯上关系的呢?
2003年11月,令计划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不久后,谷丽萍创建了公益组织“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自任副理事长、总干事。
据YBC官网报道,早在2008年5月22日,YBC举行第一次“重建家园,从创业开始”研讨会的时候,四川维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晓玉就表示愿意与YBC进行公益合作。
在YBC的第三次研讨会上,崔晓玉向YBC提出将维德集团价值上千万元人民币的四十亩地捐献出来,用于成立YBC服务站和培训场地。
可以推论,迟至2008年,崔晓玉搭上了谷丽萍的关系。同时崔晓玉出任了YBC全国办公室创业导师。
魏新也可说是令案中的一个神秘人物。魏新是北大方正集团前董事长,2015年初,他与方正集团前CEO李友、方正集团总裁余丽等均被带走调查,当时就有消息指方正集团与令家有关联。如今令案的判决书证实了这一点。
此外,法院判决书中还出现两个有姓无名的“陈×”和“张××”,其身份难以确知。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via 令计划案宣判书出现多个神秘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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