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法庭周二(12日)公布其对南海仲裁案的裁决,指中国在南海的大面积主权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该案由菲律宾于2013年1月22日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争端提起强制仲裁,菲律宾称其诉讼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中方在南海区域的活动违反了国际法。
中共当局于2014年12月7日开始宣称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承认、不执行仲裁结果。
中共声称拥有南海岛礁和岛屿90%的主权。但其它国家也声称对其拥有部分主权。
海牙法庭的这项裁决具有约束力,但没有执行力。
南海仲裁案由何而来
中华民国政府于1934至1935年成立由外交部、内政部和海军部等部门组成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南海诸岛各个岛名,并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明确标绘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属中国版图。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于1939年侵占西沙群岛。 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华民国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文件的规定,收复了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在内的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 1946年11月和12月,中国派军舰分赴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举行了接收仪式,并立碑纪念,派兵驻守。
1948年2月,中国政府在南海诸岛全部驻军之后,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开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向国际社会宣布了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邻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范围。此前一直长驻其附图即《南海诸岛位置图》11段线。南海周边国家以及苏联、日本、法国、德国、英国出版的地图上也画上了11条断续线,并注明归属中国。
1953年毛泽东为了拉拢越南,对原有11段的国界线将北部湾两段去掉,变成了现在的9段线。
越南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陆续武装占领了南沙群岛的29个岛礁。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后会议上通过,联合国对东海诸岛和南海诸岛的争议划出了明确界限,而这些界限和中华民国划定的海洋界限(原11段线,即现在的9段线)严重冲突,中共政府派人参加了海洋法会议,并在《海洋法》上签字承认。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共的9段线国际上是不承认的,这也是如今南海争端的由来。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生效,已获150多个国家批准。公约规定一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约370公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
自1994年公约生效以来,作为主张几乎全部南海权利的中共政府在1995年东盟外长会议中,由钱其琛宣示,愿意依照公约精神与相关国和平解决争端。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缘
via 海牙法庭:南海“九段线”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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