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四川大法弟子小凡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十日】我是四川农民,二零零一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我去当地信用社转款,把这一卡上的一万块钱转到另一张卡上去。当时窗口也没客户,那个营业员很快就办好了。我也没看。回家后,我拿出清单一看,转进的那张卡上多了一万元,而转出钱的那张卡上一分没少。我想,是那个营业员失误了,我得赶紧把钱给银行送回去,要不那个营业员得多着急啊。如果她的领导知道了,弄不好要把她开除了,现在的人找份工作多难啊。
于是我匆匆的骑车赶到信用社,我问营业员:“你是不是弄错了,我卡上的钱不对。”她还以为我找她麻烦呢,我把事情的经过给她说了一遍,她打开电脑告诉我:原来被转钱的那张卡上的一万块钱忘记了,没消掉。我说:那你就消掉吧。她当时就对我说:“我今天是遇到了活菩萨了,要不我就惨了。”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不会占别人的便宜的,请你也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要相信电视上的谎言,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教人做好人的,现在都在三退保平安,你也三退保个平安吧。”她非常感激,不停的向我道谢,也做了三退。
后来我想了一下,如果我没有学了大法,我很可能就不会还这笔钱了。因为我家生活实在太困难了,丈夫去世了,孩子还没成家,我还在租房住,又没工作,这钱对我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可是我是大法弟子,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的,我们明白得与失的关系,绝对不会要不属于自己的财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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