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针对网络借贷中介的管理政策8月24日正式出炉,其中规定了个人和组织的借款上限,引发关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业界又称为“P2P网贷管理办法”。
财经人士霍木桐8月24日撰文表示,提到网络借贷,老百姓想到的通常是e租宝、泛亚等令投资人血本无归的案件,业界关心的是新规定是否能真正有效。
限定网络借款金额
备受业界关注的是,该规定中限定了个人和组织在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上限,即最多借款额。
规定中说,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下同);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
同一法人或其它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霍木桐表示,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条款的内容是“应当以小额为主”,没有规定具体上限,所以这一消息引发市场不小的震动,甚至有多家网贷平台说“额度这么低让人怎么活”之类的话。
或又回到银行借款
霍木桐在文章中分析,原来网络借贷平台的一些大额用户,可能又要重新回到传统金融机构去借贷。
《2016年全国P2P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当前大陆的网贷行业贷款余额为6212.61亿元,借款人数达到了112.41万人。也就是说,人均贷款额度为55.27万元。
一般自然人在网贷平台贷款超过100万的为数并不少;企业通过网贷平台的借款很多都是几百万的大额业务,比如供应链金融、房地产融资、类资产证券化等。
新规定中的掣肘因素
霍木桐发现,这一新规定中也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或受到牵制的因素。
比如,虽然有100万、500万这样的总体限额,但是目前行业尚无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因此很难有效识别借款人在其它平台的借款情况,那么在不同平台的借款限额如何控制?
大陆网络借贷平台问题多
霍木桐表示,大陆的网络借贷平台容易出问题,是因为门槛低、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监管方应该做到严格的信息披露,控制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否则可能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
近期比较典型的是泛亚公司和“e租宝”两起事件。2015年4月,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爆发“庞氏骗局”案,拿后来投资者的钱支付给之前的投资者,共计22万投资者损失达430亿元。
同年8月份,中国第一大互联网金融投资平台“e租宝”公司停止交易并接受调查。“e租宝”共接受了90万投资者高达750亿元人民币的集资。
截至今年6月底,大陆出问题的网贷平台共有1778家,约占总数的43.1%,接近一半。
大陆首家网络借贷平台成立于2007年6月,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大陆网络借贷平台早已存在问题,一直缺乏事先的制度规范、缺乏监督,比如无需严格注册、本应是中介的平台却随意挪用客户资金等,与欧美监管相差甚远。
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曾表示,美国网络借贷平台的金融市场高度市场化,法律法规公开成熟,而中国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高,监管制度相对滞后。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via 大陆个人网贷在同一平台不得超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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