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星期三

警方变卖晋城煤商23万吨煤 拒不公开信息

晋城煤商程幼泽在其经营的两个煤矿被当地变卖后提出申请公开信息。8月1日,其代理律师朱孝顶得知,晋城警方以程幼泽申请公开的信息是该机关依法履行刑事司法职能过程中制作的信息为由,不予公开。

据《京华时报》报导,程幼泽申请的是其承包及实际经营的两个煤矿的存煤被晋城警方变卖的相关信息。

据此前的判决书显示,警方以非法生产为由,扣押、变卖该两座煤矿23万余吨原煤,之后泽州县煤炭局分两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原煤共23万余吨、罚款1.5亿余元(人民币,下同)。2012年,这两份决定书均被山西省终审判决撤销,但被扣原煤至今未能返还。

程幼泽曾3次入狱,今年5月26日因高调出狱再次被抓,并于6月8日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再被逮捕。

7月14日,程幼泽向晋城市递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其承包的泽州县高都镇联办泊村煤矿及其实际经营的智搏煤业有限公司的存煤被晋城市局在2009年“8?7”专案组扣押的数量、被变卖的数量、价款明细及变卖原煤所得价款的去向。

上述两份申请表分别提到了山西省高院(2012)晋行终字第6号及第5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书指,程幼泽系泽州县高都镇泊村联办煤矿的承包人、山西智搏煤业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晋城市公安局在泽州县煤炭工业局对该两个煤矿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已扣押该煤矿的存煤,并将所扣原煤变卖,法院判决泽州县煤炭工业局对该矿做出的处罚决定违法并予以撤销。

程幼泽的妻子曾对媒体表示,程幼泽出狱当晚曾说将继续追要被变卖的原煤款。程幼泽于7月19日在看守所手写的声明称,“因2009年省公安厅、晋城市公安局‘8?7’专案组查封、变卖我合法生产原煤38万吨、价值逾亿的资产去向不明,我怀疑这次‘黑老大高调出狱’是有人想阻止我出狱追要煤款。”

朱孝顶称,程幼泽在看守所告诉他,38万吨是煤矿生产记录上的数据。

7月15日,朱孝顶前往山西省高院,要求复制该院关于前述两起行政案件的卷宗,包括晋城市公安局当时向煤炭局移送的公函、查封扣押变卖相关原煤的数据等材料,被人员以“若允许复制有可能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由拒绝。

朱孝顶介绍,接下来他们将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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