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太阳花学运领袖之一陈为廷、公投盟总召蔡丁贵,2014年在立法院民众进行反服贸抗议时与警方发生冲突,二审台湾高等法院8月17日改判两人无罪定谳。
2014年反服贸抗争时,陈为廷、蔡丁贵有意进入立院旁听公听会受阻,涉嫌冲撞警方人墙、拉扯警盾,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为,两人出席抗议场合应该有所节制,去年依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陈为廷拘役20日、蔡丁贵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
2人不服上诉后,二审高院今天认为,反服贸是公共议题,陈为廷与蔡丁贵当天是为了参与立院公听会,当时仅是徒手拉扯警员盾牌、人墙,没有使用器具,并无任何激烈攻击抗争行为,没有妨害公务的主观犯意,因此逆转改判2人无罪,全案确定。
太阳花学运发生,起因于国民党籍立委张庆忠2014年3月17日主持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议时,在朝野纷扰声中以极短时间宣称服贸协议已超过3个月期限,视为已审查,全案送院会存查。隔日,反服贸学生团体冲进立法院议场直到4月10日退场,为期23天。参与占领立法院议场行动者,包括林飞帆、陈为廷、黄国昌等人。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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