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习当局提前两个月宣布了六中全会召开的时间和主题,并称将制定新形势下中共《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下称:《若干准则》),修订中共《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下称:《监督条例》)。分析认为,这次六中全会瞄准的是高层的运行规则,习针对的是与其作对的江派三常委,同时常委制也将遭到冲击。
十八届六中全会“由虚变实”
按惯例,从中共“十四大”起,每届中央委员会都召开七次全体会议。通常一中全会确定中共的新一届领导人;二中全会为中共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换届做准备;三中全会聚焦经济与改革;四中全会惯例以中共“党建”专题为主,如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五中全会关注“五年规划”;六中全会讨论“精神文明建设”;七中全会筹备下一届中共的党代会。
从过去的会议来看,六中全会大多是“务虚会”。
例如,江泽民离任前的十五届六中全会,议题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全会并没出台具体措施,此后中共官员的作风非但没有改善,大面积贪污腐败反而更盛。
胡锦涛掌权时,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体制改革”。但胡温的权力基本被江派常委架空,这些议题基本形同虚设。
今年的六中全会与以往不同,从官方发布的会议主题和当前局势来看,“务虚会”很可能会变为“务实会”。
至今为止,当局已经出台《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再加上六中全会即将出现修订后的《监督条例》、新形势下《若干准则》,“十九大”前当局动作频繁。
人们不禁要问一个问题:这次六中全会习近平是否有特殊的目的?针对的是谁?
六中全会两大看点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六中全会,但官方通告出现不同寻常的表述。
按照政治局会议的说法,“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政治局常委们即将遭到“规范”,成了六中全会第一大看点。
中共现行的《若干准则》是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被沿用至今。
此外,当局还表示将修订《监督条例》,成为六中全会另一大看点。
新形势下《若干准则》 涉政治局常委们
政治局会议对所谓“新形势”透露了一些蛛丝马迹:新形势下,中共内部政治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翻查中共历史可发现,在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出台《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时,距抓捕“四人帮”的时间不久。
与之类似,在制定新形势下的这个准则之前,由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组成的新“四人帮”也已经被瓦解,但是幕后的江泽民、曾庆红等人还没被正式宣告落马。
6月28日下午,习近平在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发言中,就已经强调“净化政治生态”:从政治局常委会、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严格按制度和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
《若干准则》的第十一条就是“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时事评论员石久天表示,“不搞特权”这一点,实际上是习近平把政治局常委和江泽民都框了进去,未来都要受制于新的《若干准则》,并接受监督。
官媒称政治生活要开门评议
7月28日,中共党校报刊《学习时报》发文谈政治生活,对26日政治局会议的内容进行解读。
文中提到1980年通过的《若干准则》,基于中共的政治和思想两路线。36年后,习近平又增加了“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由此,“两路线”变为“四路线”。而这多加的“两路线”都和“基层党员群众”有关。
文章还认为,中共内部的政治生活,就要“坚持开门评议,使普通党员群众参与进来”。同时文章还称,要加强对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
石久天说,当局的意思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即政治局常委们也要在政治生活方面接受监督检查和问责,且可能是由下督上。
石久天认为,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六中全会还要修订《监督条例》——因为现行条例的监督对象并不包括政治局常委。
现行《监督条例》不监督政治局常委
自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监督条例》以来,该条例已实施近13年,中共腐败却积重难返。
2002年胡锦涛掌权时,中共的腐败问题已经在江泽民的“贪腐治国”政策下越演越烈。胡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在2003年2月当面要求全体中纪委委员监督自己。新华社报导,当时中央政治局和常委会讨论这个问题,大家都表示要“从自身做起”,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首先是纪委的监督。
可是,很明显当时这个条例就引起江、胡势力的激斗。
中共官方透露,中纪委同中央有关部门成立的起草班子,曾经“对条例进行了反复修改”。经过政洽局常委讨论后,2003年12月23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虽然讨论了《监督条例》,但会议公报没有公布条例,而是直到2004年1月召开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才正式公布。
很快人们发现,胡锦涛的话成了泡影,而这个条例不仅被加了一个“试行”的尾巴,同时政治局常委还不在被监督之列。
举例来说,如条例的“述职述廉”方面要求“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中央纪委常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等,都隐含着政治局常委和常委会工作等不接受独立监督。
《问责条例》可改组党组 习近平将手握多个规则
6月28日,习近平主持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问责条例》。
官方报导称,《问责条例》特别点出了要严肃追究责任的三种情形: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当局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在《问责条例》第七条中规定了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其第三种方式就是“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纪、本身不能纠正的,予以改组。
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中国问题专家李天笑认为,这条规定给王岐山处理不听令的官员和领导层有很大的处理空间,也就是说按规定可以对整个党组织进行“一锅端”改组。
石久天认为,现今的中共政治局七常委中,张高丽、刘云山和张德江是江泽民的亲信。六中全会后,习近平将有《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修订后的《监督条例》、新形势下《若干准则》等多个规则在手,习“斧劈”常委制的路线图也渐渐明朗。
石久天说,政治局常委们的政治生活将会被公开评议;与习近平作对的江派三常委在中共内部的政治生活也会遭到《监督条例》的约束而被监督检查;如果监督结果发现政治生活出现问题,《问责条例》就会起作用;如果多个常委出问题,习非但可以重新改组,还有了理由动常委制。
习当局让民众监督公安执法
另一个可以类比的事例是公安执法开始接受民众监督。
7月26日,针对警方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该如何处置,公安部推出了一个统一的培训视频。其中,警察在执法时遇到群众围观拍摄,公安部给出非常明确的说法:“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警察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习或将走总统制
在当前习不断打击江泽民派系之时,部分江派常委与习之间的矛盾也不段激化,严重阻碍习的执政。
中国问题专家横河对大纪元分析说,江泽民和胡锦涛掌权时期的常委制,存在很大的差别。江泽民掌权时的常委制存在两个特点:一、江具有一票否决权。二、政治局常委虽然有分工,但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一些事情还需要通过讨论决定。
横河表示,由于江泽民的精心安排,到了2002年胡锦涛掌权的时候,每个常委分管的事务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其他常委几乎不能干涉。最关键的是政法委,为了维护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从2002年起周永康成为了政法委书记,并进入政治局常委会。此后周永康的政法政策,其他常委都无权干涉。
中共政法委一度成为江泽民、周永康控制的“第二中央”,维持对法轮功和民众的迫害政策,并使得江免于被清算。
“十八大”之后,九常委恢复为七常委格局。虽然政法委书记不再是常委,但是常委们的其它“独立王国”依然被继承。
海外媒体曾报导,习近平早就对常委制不满。虽然拥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这些职务,习仍然去担任包括深改组在内的各种小组组长,这就是一个他对常委体制极端不满的信号,也是他对现今中共整个机构体制极为不满的例子。
今年以来,不断有消息称,习近平当局正在研议总统制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取消中共的常委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今年多次公开谈论总统制。7月11日,汪玉凯在接受采访时说,搞总统制要首先考虑到中共内部体系的配套改革,常委制和书记处,是都要,还是保留一个?这是汪玉凯公开提出“第一个有必要进行认真思考”的问题。#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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