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中共“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起诉历史学者、专栏作家洪振快案,北京市第二中院8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洪振快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洪振快8月16日对美国之音表示,他在考虑根据法律规定,在6个月之内向高院提出申述,要求重审该案。
北京西城区法院6月27日对“狼牙山五壮士”两位幸存者葛振林和宋学义的后人起诉洪振快侵害名誉权、荣誉权案作出的一审宣判,要求洪振快在判决生效后3天内,在媒体刊登公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洪振快被起诉是源于他在2013年9月在财经网刊发《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及在《炎黄春秋》上刊发《“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的文章,他通过对中共现有文献进行查阅,发现有多处前后矛盾的地方,因此撰文揭示历史真实。
他认为“狼牙山五壮士”当时情形并非官方宣传的与日军主动接战,而是其退路被切断,慌不择路,退至绝地。关于“跳崖”,洪振快认为,其中幸存的两人是“溜”、 “滚”、“窜”,而不是主动跳崖。即挨着崖壁“溜”、 滑下去,所以才被树木挂住,幸免于难。
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洪振快的文章经网上传播,“产生较大影响,伤害了原告的个人感情,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等。
洪振快对美国之音表示,一审和二审判决都是一个要打压不符合当局历史宣传口径的政治判决、违反司法原则的荒谬判决,是“一个以法律包装和伪装的政治判决。我肯定是不会给他们道歉。如果我不道歉,他们会采取另外一种执行方法,在报刊上刊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然后这个广告费要由我来出。”
洪振快强调,他不会道歉,刊发文章是学术自由,“知识分子我们有自己的尊严,这个尊严不能因为政治权力就给打破。我作为一个历史研究者,我基于历史研究的规范,都有根据地探讨历史真相,这是一个基本的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他们没有权力来干预和侵害宪法明确赋予公民的学术自由和思想自由。我就是要为中国知识界争口气,我坚决不向政治权力低头”。
今年2月25日,洪振快在中共公开的资料及查阅相关资料后,在《纽约时报》刊登《中共英雄的历史真相,谁说了算?》的文章,进一步揭露中共在“狼牙山五壮士”事件中的造假问题。
中共宣讲几十年的“狼牙山五壮士”除了时间外,其它最基本元素包括跳崖地点、人物、事件都有虚假成分。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via 中共“五壮士”案终审宣判 学者称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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