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晚,中共天津代书记、市长黄兴国被宣布接受调查。至此,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已有23人落马,其中5人获刑。
9月10日深夜,中纪委通报,天津代书记、市长黄兴国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
黄兴国落马正值中央巡视组第二次巡视天津结束后的第12天。6月29日至8月29日,中纪委巡视组对天津杀“回马枪”,期间天津有3名官员落马,包括天津副市长尹海林。
中央巡视组曾在2014年3月28日至5月28日对天津展开首次巡视。其后,巡视组向天津市反馈巡视发现的问题时表示,天津“国有企业大案要案频发,城市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农村基层腐败不容忽视,‘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多危害大”。
中共十八大之后,天津已有4名省级高官被查,除黄兴国外,另三人分别为前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兼公安局长武长顺(2014年7月20日落马)、前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2016年8月22日落马)、前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曾在天津任职17年,于2015年8月18日落马)。
而从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层面上来看,该委员会成员已有23人落马,其中5人获刑。
这23人中,有10人为中央委员,他们分别为: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苏树林、王珉、田修思、黄兴国;
另有13人为中央候补委员,分别为: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陈川平、潘逸良、朱明国、范长秘、王敏、杨卫泽、仇和、余远辉、吕锡文、李云峰。
其中5人已被判刑。蒋洁敏于2015年10月12日被判处16年徒刑;李东生在2016年1月12日被判15年;令计划2016年7月4日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春城2015年10月12日获判13年;王永春2015年10月13日获判20年。
外界注意到,这些落马的中央委员会成员绝大部分为江派人马,并在江泽民发动的镇压法轮功运动中充当先锋,也因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毅
via 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23人被查 5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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