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湖北武汉硚口区法院对在去年前往北京集体自焚的7名武汉拆迁户以“寻衅滋事”罪名开庭审理。法院外,百多位访民因遭当局拒绝旁听,发起静坐示威,抗议强拆。
武汉15位房屋遭当局非法强拆人员于去年12月16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附近集体自焚,其中7人被控“寻衅滋事罪”。该案于今年10月19日上午,在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
有参加旁听的人士称,当天上午8点多,法院大门前有近百人排队,等候进入法院旁听。法院大院内,有不少警察与特警严阵以待。据一位参加旁听的人士称,法庭只有20个座位,被告家属参加了旁听。合议庭由一年约50多岁的男性审判长与2位中年女性审判员组成。2位公诉人与7位被告,及5位代理人参加了开庭审理工作。不少要求旁听者被拒绝进入法院。
7名被告分别是胡军、彭敏、尹利华、胡玉玲、陈桂兰、胡翠云和刘望云。刘望云当庭表示认罪。据称,公诉人在法庭调查阶段表示:“经我公诉机关审查认定的证据与事实,是一定能够认定被告有犯罪事实和行为才会提起公诉的。”言外之意就是说,公安机关既提出公诉,那被告人就一定是有罪的。审判长在休庭之前说:“上述被告的犯罪事实候合议庭合议后再作判决”。也就是说,本案上述被告的行为在未经合议庭合议的情形下,已经被审判长宣告为犯罪。
在法院大门外,一百多位访民就地静坐并高呼“要求旁听”的口号。
武汉访民彭女士对记者说,其中一位自焚者曾宪武因伤势较重,未被起诉:“他是烧伤自焚的15人之一,但是他烧得最狠,所以就没关进去,因为怕细菌感染。家属才能进去,不是家属一律不许旁听”。
去年因在北京集体自焚而被烧伤的曾宪武对记者说,他当时因伤势过重,看守所拒绝接收,于是被“取保候审”:
“我的伤势到现在还没好,走路不平衡,遇到坏天气都发痒,稍不注意就流脓。我整个大腿百分之七十三度烧伤。因为我们房子在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就强拆了。我们上访几年,受到侮辱和打压,拘留。从地方到中央都多次反映,一直得不到解决”。
正在北京上访的彭女士对记者说,民众的上访和自焚是希望引起政府官员重视:“这是被逼无奈没有办法,政府造成的。老百姓都是很听话的,不是刁民,我们本来就是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个政府太烂了。”
据法庭消息称,在庭审中没有被告自我辩护,只有律师辩护。而律师有的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有的是轻罪辩护。而起诉书指15人涉案,一位儿童属于“共同作案”,却没有列出主犯和从犯。
--转自自由亚洲广播电台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洪宁
via 武汉7名在京自焚访民被控“寻滋案”开庭 众人到场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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