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星期一

原中共军校教官遭庭审 律师:诉江无罪

原空军院校训练部教官、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家泽因控告江泽民,遭中共报复。2016年9月28日,刘家泽被非法庭审。辩护当庭表示,当事人控告江泽民无罪。

明慧网报导,刘家泽在庭审自辩时坚持自己无罪,他说:我只是坚持我的信仰,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事,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

据悉,刘家泽于1998年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腰病、腿疼以及他在空军部队医院也无法治好的膝盖运动损伤也都好了,烟酒全戒掉了。他按照法轮大法的“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过去说一不二的性格改变了,变得能替别人着想了,人也变得和善了。

然而,江泽民1999年7月发起迫害法轮功运动,给亿万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2015年5月1日,北京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刘家泽依法向两高控告江泽民,但于11月3日遭报复绑架,次日被非法关押到沈河区看守所。

刘家泽的辩护律师当天在法庭上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表示,刘家泽以邮寄方式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这本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把控告江泽民的事实当作犯罪来侦察起诉,无论事实有无都不构成犯罪;并且,中共迫害法轮功违宪,这是蓄意错用法律迫害信仰自由权。

在近四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没有打断律师的正义辩护。法官席人员表情平静。而中共公诉人表现出恐惧和慌乱。

公诉人唐晶晶在陈述时,显得有气无力,并且出现读错、重复读、读不成句、停顿等现象。

当天庭审结束后,家属与刘家泽见面。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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