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土地承包人刘小卡等240多人,2016年5月29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实名举报信,再次举报察布查尔县原县委书记王奕文利用职权巧立名目,肆意掠夺公民资产、镇压人民的罪行。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王奕文及其利益团伙仍顶风违法违纪,镇压受害民众的反抗,制造冤案以掩盖罪行、显示政绩。王奕文现虽以调离察布查尔,但他犯下的累累罪行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饱受残害的各族农牧民必须得到平反昭雪和赔偿。这封实名《举报信》随后还投送到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书记陈全国、自治区纪检委、组织部部长马学军等处。
《举报信》全文如下:
新疆察布查尔县原县委书记王奕文利益团伙十八大以来仍抱侥幸顶风违纪
尊敬的全国人大委员会领导:
我是刘小卡,身份证号650105194908081311,电话 18194947638。我以24年军龄、44年党龄的身份保证我所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对以下所举报反映的违纪违法、贪腐渎职诸多问题的事实和线索愿负法律责任。
王奕文2010年9月来到察布查尔县(以下简称察县)任县委书记,他看到察县有丰富的矿藏资源和土地资源,于是就利用其自治州常委“豪华”(副厅级)县委书记的权利,伙同原县长王春光、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李伟,以高薪聘请律师为名,从外地请来王奕文的同学丁汉伶任察县金融办主任、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总经理;请来王奕文的朋友李峰任土地清查办主任。目的就是把察县的国有资产、矿藏、土地资源掌控在他们手里谋取利益。
王奕文来到察县时县财政有1.8亿存款,到2015年初调离时察县欠各种债务47亿元,欠款摊到全县19万百姓头上人均欠款24000多元。这些欠款是怎样形成的察县百姓不得而知。但百姓知道王奕文团伙大都违纪违法并且失败了,百姓怀疑是利益团伙有意所为,是为了洗钱。
(1)强推有机大米种植失败,强行叫全县干部职工每人“购买”10公斤,每公斤大米50元,还亏损上千万元。
(2)所谓的“创建全国最大的榛子基地”失败后亏损数千万元。
(3)截留扣压小麦良种和农资补贴,压棉控粮,强推万寿菊和玉米种植。由于强制禁止棉花种植使察县所有扎花厂停产或倒闭,有农民被逼得喝农药自杀!
(4)打造所谓“全国最大苗木花卉基地”,贷款上亿元,结果是绝大部分翻耕,苗木花卉所剩无几。
(5)以集资统建房为名违法低价强征基本农田16000亩,在征收过程中一部分并没给付征收款,而是违法土地置换,之后高价倒卖。
(6)随意提高集资统建房房价,原定价每平方米1200元,等入住时涨到每平方米2000元,涨幅达到40%。很不正常的是定价时建筑材料价格高,在建筑过程中材料价格一直走低,房价不降反涨。
(7)顶风违纪变相楼堂馆所建设。十八大后,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楼堂馆舍建设形势下,王一伙依然在察县明目张胆、大搞形象工程,把修建没几年、完好无损的50亩投资600万的广场拆除,又投入上亿元重新修建,使本已负载累累的财政雪上加霜。
(8)海努克乡56户牧民10.85平方公里草场,被强行“拍卖”给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牧民没得到任何补偿,被赶出赖以生存的草场。
(9)察县所有工程项目都掌控在丁汉伶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
(10)违反《立法法》,制定出台察政办(2012)7号文件(至今没能备案)、政府通告以达到没收土地“合法化”的目的;察县除家庭联产承包以外的所有土地都掌控在李峰的土地清查办公室。
(11)一边以“非法占用农用地”为由,没收了承包人所有合法承包开发改良好的土地,并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刑5人,以诬告陷害罪判决2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决1人,一边进行权利寻租,仅给巴口香公司以不同方式签订承包、租赁面积合计41011.514亩的草场。之后巴口香公司开垦了优质草场又发包给他人种植粮食。
(12)自察县土地“清查”以来利益团伙假公济私,趁机非法买卖土地,李峰一人背包操作承包合同土地收费混乱,所收土地承包租赁费掌控在利益团伙手中,任意支付,躲过审计,趁机敛财;农用土地承包期限按临时建设用地租赁3年或一年招拍挂,造成租赁户、中标户掠夺性经营,前任领导推行的循环大农业荡然不存,白色污染加重,土地板结严重,多年开发的盐碱地形成草害,造成二次盐渍撂荒,制约了察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王奕文利益团伙以权谋地违反党纪国法,为了争夺土地发包受益权,采取各种卑鄙手段:
(1)为了使没收土地合法化,违反《立法法》,制定出台察政办(2012)7号文件、政府通告。由于7号文件有很明显的行政强制行为,从出台至今没能备案。强行没收开发户用十多年时间、投入巨额资金开发改良盐碱荒地30万亩;侵害开发户投入资金10多亿元,其中15家公司288家个人。7号文件、政府通告及土地清理清查强收土地行为,上级土地部门明确指出违反法律规定,肯定百姓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但察县仍然我行我素几年来仍在违法推行。形成百姓投资开发,王奕文利益团伙受益的不争事实。
(2)为了愚弄百姓,采取偷换概念、设置逻辑陷阱把式,把国有农用地的发包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偷换(强换)成县国土资源局是合法的发包主体。没收个人承包户30%至50%开发好的土地,剩下的土地签订3年租赁合同,至此长期的合法土地承包合同变成了短期的租赁合同,这就是一个很明显逻辑陷阱。
(3)为了没收土地,专门选在农忙春种季节,若不按政府行政行为交出土地就不让耕种,不惜动用公权力出动大量的公安、武警、边防派出所及各级干部住在地头,阻止合法承包户进行耕种,同时把收回来的土地佳佳几倍承包给第三人继续种植粮食,造成新老承包户之间冲突不断。仅当年撂荒土地达到5万多亩,由于强制断水断电造成农作物大面积减产,树木枯死30多万株,据不完全统计当年造成经济损失达3.8亿元以上。
(4)王奕文利益团伙利用公权力,为了压制不满群众,不惜动用公检法不让信访、不让上访、不让曝光,也不让诉讼。王奕文利益团伙不惜动用重金收买各级信访部门,不惜动用大量人力财力进行疯狂的截访,截访回来后关押上百人次,为了阻止不满群众在网上曝光,动用公安干警没收曝光网民的电脑,新疆电视台7套直播民生记者王小雷,欲报道察县政府行政行为违法的事实而丢了饭碗;承包户于全江网上曝光,得来的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刑;党学超网上曝光察县违法违纪行为,被非法羁押236天之后判决犯“寻衅滋事”罪;亚森江、库尔班江、党上龙、沈志和四人因上访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刑;刘小卡本人举报察县违法违纪事实而被判处“诬告、陷害”罪成立,免于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3月前,300多户受害群众向法院诉讼,没一家能立案,原因就是王奕文利益集团,上下串通不予立案,不允许诉讼。
我们想不通的是察县百姓反映王奕文利益团伙镇压垦农夺田、城改征地招投标、项目工程等涉及的问题很多;信访、上访上级部门要求属地管理,转办的不办反遭镇压;2014年7月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批复国家信访局查处察县群众反映土地纠纷问题,王奕文等并没有让接见上访人员,而是用提前准备预设的典型人或假人说假话蒙骗了国务院信访局同志,当个别上访户知道时寻找国家信访局人员,国家信访局人员已人走楼空。
我们百姓想不通是谁在袒护王奕文利益团伙?十八大以来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全国各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留死角,做到零容忍”。察县群众反映的问题2014年7月前已经投递到自治区纪检委、中央第六巡视组、中纪委、监察部,而王奕文和王春光2015年先后受到带病提拔调离,其同伙李伟、丁汉伶、李峰至今还留守顽固维错,承包户土地还被非法占用,制造的冤假错案还在执行中,不满群众自诉案件至今不是不予立案就是超限不判,还压在法院不给判决。
在全面依法治国以来,特别是2015年5月1日后,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国各地百姓都感觉到我国法制气氛好了,以往的立案难、审理难、判决难、执行难有了很大的改观,可是我们察县的受害户并没感觉到有什么改变,几百户百姓欲维权提起行政诉讼,伊宁市法院、州法院玩踢皮球游戏,我们三家不服土地行政行为再次提起行政诉讼,去年3月20日在相关媒体的关注下,在州法院立了案,可是到今天判决还没到手,州法院行政庭违反法定判决期限8个多月。察县几百户百姓等待上级领导能给予关注,派遣真正的共产党员,按“中共中央关于从严治吏的规定”进行查处。共产党救救察县人民,中国共产党万岁!
举报人 刘小卡等240多户
2016年5月29日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察布查尔县18万亩承包开发的土地被掠夺
自2012年2月初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以下简称察布查尔县、察县)党委和政府,为了进一步倒卖、敛财,滥用党政权力,以所谓“清查国有土地”为名,将有关县、乡、镇、村委会发包给投资人承包开发的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地,强行认定为国有土地,以此为“理由”,强令县、乡、镇机构,采用种种违法的手段,强行废除这些乡镇政府、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法《土地承包合同》,被"废除"的《土地承包合同》达300多份,涉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约有18万亩,近似没收的土地面积约有12万亩。这种强盗行径大规模地、严重地侵害了投资者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承包人血本无归,陷于绝境!
土地承包开发的经过
直到十多年前,地处祖国西部边陲的察布查尔县境内仍有大片大片荒地、撂荒地亟待开发,但由于县里太贫穷,根本拿不出开发资金来。2000年,当时的县委、县政府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指引下,制定、发布了25号文件,大张旗鼓地号召县内外的人士到该县投资发展经济,办厂、开发荒地等。我们这三百多户就是响应党委、政府号召,承包开发经营土地的投资者。我们与当地县、乡镇、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不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五元至四十元不等。为了办理土地开发许可证,有些承包户在与乡、镇、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上,还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进行了公证。
我们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进行种植、养殖业开发。承包户东挪西借、贷款,大力对承包来的荒地投资,连续多年顶着烈日严寒辛勤劳作,首先是改良土壤。要把荒地改造成农田,需要五至十年的时间,盐碱地需要更长的时间。我们首先要平整土地,挖排碱渠,并在承包的地块上新建了输电、电力灌溉、道路、房舍等设施,栽种防风林木,购置大型农机具,终于将大片的荒地改造成了熟化的良田。我们在承包的地里建了养猪场、养羊场养牛场。我们这三百多承包户,没有一户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违反承包合同的项目。我们这十年间种树一千多万棵,生产出了一百多万吨粮食,四十多万担棉花,还有大量甜菜、油葵等经济作物,不但如数按期缴纳土地承包款,而且吸纳了成千上万的区内外各民族的农工就业,我们有数百人次荣获科技致富带头人、种粮大户、循环农业示范户、民族团结模范户等乡、县、州、自治区的称号。
经过我们的艰苦劳作,荒地盐碱滩变成了良田,加之国家投资的伊犁河南岸大渠在2007年建成通水,灌溉条件进一步改善,地价提高,有人眼红了,县党委和政府也打我们的主意,编造理由,三十年五十年的承包期,到2012年只承包了10年左右,政府就绞尽脑汁,寻找理由,强行收缴我们承包的土地,只给少数承包户极少部分的补偿,对大多数承包户不给任何补偿,这不是明抢吗?许多承包者的投资远远没有收回。我们血本无归,债台高筑,有的承包户倾家荡产,被逼疯,被逼得忧惧身亡、喝农药、欲自焚抗议。党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尊重土地承包协议,维护土地承包制度的长期稳定,县委县政府这样强掠土地的行径,不是倒行逆施,与党中央对着干吗?
王奕文造成的巨大亏空
现任伊犁州党委常委、察布查尔县委书记的王奕文,2010年9月上任后,要“谋大事、做大事、成大事”,“要做天下人不敢做的事,要挣天下人不敢挣的钱”,不尊重科学规律和市场规律,不尊重历史、不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权,完全由他个人说了算,为所欲为,狂妄地乱上大项目,连连造成重大损失,害苦了察布查尔人民。
2011年,王奕文推出在一年内建成全国一流的有机大米生产基地的疯狂举措,进行超额补贴,强力推行有机水稻种植,由于这样的“有机大米”产品不达标,形成数千万元的亏损。政府强迫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全部高价收购“有机水稻”,强令所有从国家财政领工资的人每人必须“购买”10公斤这样的“有机大米”,每公斤50元,500元的购米款强行从工资中扣除;
也是在2011年,王奕文为首的察布查尔县党政领导,成立国有察布查尔自治县清泉榛业有限公司,以政府投资,在全县大力推行榛子种植。我们县从来没有采收野生榛子或人工种植榛子的先例,王奕文连起码的试点都不搞,就在我们县建起了号称是亚洲最大的上万亩的榛子种植基地。这些榛子树苗现在绝大部分没有成活,造成数千万元的亏损;
2011年,县政府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不经申报和国家批准,征用农田7600亩,其中蔬菜地约2000亩,用于房地产开发,要建察布查尔新城区,承诺每年要建成一千套全国一流的统建房,许诺在2011年首期交付一千套,收取四千户干部职工每户三至五万元的预订款。目前开工用地面积不足30%,至今没有一户入住。有6000多亩被征用的耕地荒芜两年,每年直接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
县政府还免费划拨5万亩水浇地给私营企业巴口香公司,名义上是发展养牛业。巴口香公司把免费获得的土地大部分又高价转租出去,每年坐收租金约15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务院也只有每次600公顷(9000亩)土地的划拨权,谁给察县党政官员这么大的权力,竟然一次划拨5万亩土地?巴口香公司是经营性公司,有什么理由无偿获得这么多土地?这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
2013年六七月份,县政府不出具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批文,不顾许多蔬菜已挂果即将上市,强令县党政机关干部、民兵、公安防暴队,拆除县城附近道路两旁的两三千亩蔬菜大棚,一个大棚只给农民补偿3万元左右,近千户农民失去了赖以为生的活路,有农民到上级抗议,被抓、被关押三至七天,还有的农民被逼得喝了农药。在拆除的大棚地里,有的是县政府要建什么花卉苗木展示交易中心,有的用国家投资叫外地人建了新式大棚。
县政府还建立了万亩景观林基地,在这个基地栽培的树苗,都是从外地高价购买运回来的,现在大多枯死,地里只见野草不见树苗。县政府又征用了县城附近公路两侧六七千亩农田,今年五月已过了栽种期,栽种了从外地购买的树苗,这些树苗相当一部分枯死,又买苗雇人补种。不知党政领导栽种这些花木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2012年举办阴历四月十八日的西迁节,是历届西迁节最铺张奢耗的一届,耗资350万元,仅招待费、礼品费就达230万元。这对于仅有18.9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是一笔巨大的耗费!
……
县政府发布一份违法的红头文件
为了填补亏空,增收捞钱,制造政绩,察布查尔县委书记王奕文就打我们土地承包户的主意。2012年2月1日,察布查尔县政府以“土地清查”为名,发布了《伊犁河南岸干渠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灌区土地清理清查规范管理工作办法(暂行)》文件,要收缴“非法承包”的土地。该文件针对的是所谓“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发包土地的行为”,决定用行政权力“废除"”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且"废除"不是法律规定的解除。因此,该文件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第七条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按第六条规定报送上级政府备案。"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矛盾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或者备案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提出书面建议。"我们承包人已在2012年9月上旬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了书面的《建议》,要求该办公室对《伊犁河南岸干渠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灌区土地清理清查规范管理工作办法(暂行)》文件进行备案与审查。自治州法制办公室一直答复我们说:我们的《建议》“正在办理之中”。
察布查尔县政府在未将《伊犁河南岸干渠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灌区土地清理清查规范管理工作办法(暂行)》文件报上级自治州政府审批备案的情况下,对该文件进行了大张旗鼓的执行,这是违反自治区明文规定的。
我们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的
县政府要收回我们承包的土地,主要理由是这些土地属国家所有,出包国有土地的主体是县土地管理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无权发包国有土地。
事实上,我们承包的土地,绝大部分是村、乡、镇所有的集体土地,有些承包《合同》,是县领导签字与承包人签署的。
2000年6月13日印发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开放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的通知,也就是县2000年25号文件,多处写明鼓励中外各类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县投资兴办企业及其他项目,其中包括开发荒山荒地、水面用于发展农、林、牧、渔业,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这就是授权乡、镇人民政府发包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的荒地,因此我们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的。县政府提出的我们的承包合同不合法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以此“理由”强行废除我们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无效的。违法的不是我们,恰恰是贼喊捉贼的王奕文为首的察布查尔县党政主要官员!掠夺我们承包的土地,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权法》、《公证法》的行径。
以违法手段废除农民土地承包合同
为收缴我们合法承包的土地,察布查尔县成立了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在2012年初强行收缴我们承包的土地前,至少在三个乡召开过清查土地的会议,有县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乡党政领导、各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和土地承包人参加,就连许多乡党政领导和村委会主要成员,都反对收缴合法承包地的土地,三次会议都没能按政府的意图开下去,在一片指责吵嚷声中收场。
为滥用权力强行废除有关乡、镇和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察布查尔县政府印制了统一格式的《废除合同通知书》,内容是:“因该合同涉及的土地为国有土地,我村无发包权且对该土地的开发使用违反了相关土地管理法规,为无效合同,现通知如下:废除我村与你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县政府将统一格式的《废除合同通知书》下发至各乡、镇,再由各乡、镇下发至各村委会,责令各村委会在《废除合同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废除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但是,绝大多数村委会拒绝在《废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于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便将各村委会的公章收缴上来,由各乡、镇的工作人员在《废除合同通知书》上填写村委会和承包人的名字,然后加盖村委会的公章,再由各乡、镇的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将《废除合同通知书》送给土地承包人,算是村委会“废除”了与承包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此捉刀代笔“废除”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也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村委会公章管理的规定。
虽然察布查尔县、乡镇政府强行废除了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但土地承包投资人拒绝交地。为达到收缴投资人承包的集体所有土地的目的,察布查尔县政府不惜动用公安警力、民兵,雇佣黑社会人员,采用恐吓、诱骗、挑拨、殴打、停水、停电、阻拦耕种等手段,强迫承包土地的农牧民在《废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交出承包的土地。政府还将抢夺的我们的承包地,加价租赁给第三者,制造我们与第三者的纠纷争斗。
没收我们承包的土地,县委、县政府没有召开过听证会,我们集体或个人数百次要见王奕文,与王奕文面谈、对话,没有见到王奕文一次。王奕文在县委有他专用的套间办公室,但他现在办公在县武装部,住宿在武警边防大队,都有卫兵把守,我们进都进不去,要见县委书记比登天还难。
为了维护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户纷纷向上级政府反映真相,直至上访到自治区和中央政府。然而我们不但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遭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强力压制。对于坚持反对违法废除承包合同的承包户、上访户,政府视为“钉子户”,非法扣压《身份证》,没收手机、电脑,跟踪、截访、监视居住、传唤,把承包户主刘小卡、党学良、赵德清、曾祥文、奇哈兰等上百余人次,扣上“非法占用、破坏农用地”等罪名关押,有的承包户被关押六七次,每次关押时间最长的有六十天。判刑的有党上龙、沈志和、库尔班江、于全江等五人。刘小卡也被起诉、开庭审理,至今未判决。坎乡农民迪里木拉提到北京上访,被截访,戴上头套,捆住手脚,四千多公里押解回察布查尔,在伊犁河大桥由押解者交给察县公安局警察,察县公安局警察给了押解者8万元。迪里木拉提接着被关进看守所拘留10天。于全江被关押过三次,坐过电椅,被注射过不明作用的针剂,已出现明显的精神失常。他在看守所里绝食48天、吞牙刷笔芯等表示抗议。于全江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忧愤而死。62岁的农民党上龙被判刑两年,被送到伊宁市少管所服刑。承包人张洪钢、党学良、王宗海等人,2012年几乎全年在北京上访,今年七月他们再次到北京上访,县公安局的人不断找这些人的亲属,说这些人去了不该去的地方,追问这些人的去向,说现在县政府的态度有所变化,要这些人回来解决问题。张洪钢等人至今不敢回察布查尔,常年东躲西藏,漂泊在外。
王奕文比黑包工头更狠毒,察布查尔县政府比黑社会还黑!王奕文到察布查尔,简直就是狼放羊!
我们向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多次反映过这个问题,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官员说,他们不能只听我们的,也要听取政府方面的说法。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和新疆自治区国土厅的官员到察布查尔县来过,他们接受了我们递交的书面材料,与我们个别承包人谈过话,但至今连个回音都没有。
在我们坚决抗争下,县政府又提出一套捆着换成绑着的方案:允许我们对我们承包土地面积的一部分继续经营三年,但由我们承包改为租赁,租赁费比承包费大幅度增加;我们承包土地的大部分仍然没收。这仍然是侵犯我们承包土地的合法权利,把我们对承包开发土地的巨额投入一笔勾销,不予补偿。我们拒绝接受。我们质问党政官员:如果我要以三万元换你三十万元,你愿意吗?
我们这些承包开发荒地的人,分别属于回、蒙古、锡伯、哈萨克、维吾尔、汉六个民族。察布查尔县党政主要领导这样挖空心思,公然掠夺我们承包并开垦出的土地,这样做符合党中央稳定土地承包制的政策吗?符合维护边疆民族团结的大局吗?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吗?
对没收的开发承包地再倒手倒卖
察布查尔县政府则将从我们开发承包人手中非法没收来的土地高价对外租赁,每亩每年租赁费为300元左右,是我们承包土地费的六至十倍。两年来,这笔收费总共达到上千万元,这笔钱哪里去了?由于非法没收的土地未能完全及时对外发包,已造成几万亩良田的再次荒芜和数十万株树木的枯死,仅2012年,这些土地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数千万元。
从2011年7月开始,察布查尔县委书记王奕文就以县政府的名义,以每年数百万元的天价,从乌鲁木齐聘请了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四个律师,为县委、县政府的“土地清查”等工作泡制法律依据。王奕文是空降到我们县的官员,他到伊犁任职前,是自治区政法委办公室副秘书长。据我们了解,王奕文聘请来我们县的律师丁翰林是王奕文的同学、铁哥们儿、酒肉朋友。
察布查尔县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十几遍地播出美化党政官员、抹黑我们的节目,达四五个月之久,说“政府耐心细致地做‘钉子户’的工作,‘钉子户’却拒绝交地”,还有经过挑选、摆布、导演的“专家评论”、“群众批判会”等节目.《天山网》法制频道通讯员查宣、《伊犁日报》记者许继志撰写报道说:“察布查尔清理规范国有土地饱受谣言攻击。”《天山网》法制记者高潮也报道说:“绝大多数原用地人对国有土地清理规范管理表示理解、支持。”对此事件《新疆日报》记者刘东莱以《30万亩新增土地的背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清理国有土地规范纪实》为题,进行了片面不实报道。这些记者作了这么多报道,可是唯独不采访我们土地承包人,不给我们土地承包人说话的机会。今年8月份,王奕文还布置察布查尔的机关干部在网上发文章,围攻我们土地承包人,替王奕文说话,如果没有发表这样的文章,让王奕文查出来,就要严肃处理。我们感到察布查尔又回到了指鹿为马、颠倒是非的年代。我们只要求与王奕文直接对话,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让察布查尔电视台直播对话全过程,县委、县政府敢不敢?
我们曾请求许多媒体到察布查尔来了解实情,但屡遭推诿。经多次联系,新疆电视台《直播民生》栏目记者王小雷和茹歌到察布查尔,没有按领导的意图,到被没收的承包地头对我们数十个承包人进行了采访。王小雷和茹歌联系就没收承包土地问题采访察布查尔县委书记王奕文,最终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那英和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葛东都答复说:没收承包地的问题,一些媒体已做过正面报道了,不要再做负面报道,自治区外宣办也不允许做负面报道。王小雷和茹歌在我们县的这些采访都没有播出。我们在记者王小雷不知情的情况下,复制了他拍摄的影像资料,节选了部分发布到互联网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认定帖子是王小雷发的,下令从快从严处理。7月30日,王小雷和参加这次采访的陈姝宇被要求“自愿辞职”,他们所在的媒体领导也因此受到连累。不敢报道侵害百姓的实情,要这样的媒体干什么?
我们从2012年开始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伊宁市的几家律师事务所都受到察布查尔县有关方面的告诫,说:“这是我们察布查尔县的事,你们不要介入,否则会给你们带来麻烦。”结果没有律师敢接受我们的聘请。我们起诉到察布查尔县法院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法院,这两级法院都明确答复我们说:这样的案子不可能给你们立案。
我们该到哪里寻找出路?不怕黑社会,只怕社会黑!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303户土地承包人
2013年12月4日
我在察布查尔县承包开发土地遭受的灾难
刘小卡
1993年我从部队退休,有人聘请我当经理,我没有接受,我在部队从事了多年的农场工作,有比较丰富的当地农业生产的经验,对搞农业有兴趣,老有所为,应该在发展农业方面做一番事情。于是我与几个复转军人、察布查尔的下岗工人合伙,承包了察布查尔县种羊场农民李授章等三人的200亩地经营,承包期30年,承包费每亩每年5元。
每亩每年5元承包费的土地,可想是什么样的地,是种羊场最差的地,起伏不平,石头很多,盐碱很重,没水没电,很多人都劝我不要承包这块地。根据我在部队多年从事农场工作的经验,在伊犁河谷地区承包这样的劣质地,急功近利搞不成,要付出几年十几年的投入,才能逐渐见效益;农业是个微利行业,但我承包的土地多,如经营得好,获利也可积少成多;时间较长的开发和投入较大,就需要国家的扶持,需要政策的长期稳定。因此我做了长远的打算,我们首先要平整土地,捡石头,还要拉高压电、打灌溉机井等。
到1997年,我们的合伙人发展到20多个,经过流转、置换、承包,增加了土地经营面积,最多时达到8000多亩,实行股份制经营。后经过增减转换,归我承包经营的土地有1400多亩,这些土地承包合同,全部得到种羊场或乡政府的批准。
为改进生产条件,我前后共投资了1700多万元,至今还负债300多万元。
我架设了高压输电线路2500多米;打灌溉机井4眼;在承包的部分地块安装了滴灌、喷灌系统;修公路1000多米;种了一万多棵树;建了谷物网架三个,可存放200多吨谷物;建了600多平方米的谷物存放棚;建了2000平方米的水泥晒场;14座猪舍,总面积5000多平方米,设计年出栏猪万头,最多时生猪存栏3000多头;配有800多立方米沼气罐一个,利用猪粪产生沼气发电;牛舍、羊舍600平方米;饲料加工房260平方米及其设备;还有农机库、车库、修理房、办公及员工住房1000多平方米;购置拖拉机等牵引机械5台,共300多马力;大型农机具30多台套。我常年雇用工人15至20人,农忙时雇工五六十人,2004年,我们合伙承包地6000多亩,收获小麦1760吨。
我们承包、流转的土地,每年每亩的平均收益开始时只有60元,到2012年达到600元,好的达到上千元。我的耕作经营业绩受到了当时的县委书记、副州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钱志等领导的亲临视察,承包地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评定为“循环农业示范点”,开过县、州、自治区的数十次各种项目的现场会。
效益好了,政府就来收我们的地了。察布查尔县卸磨杀驴没收我们承包地的名堂是“清查土地”。第一次是2005年9月,说我承包的土地“面积不对”,有些属于“黑地”,冬播时停了我们的电力供应,不准我们进地播种小麦,使冬小麦推迟播种40多天,每亩减产100至150公斤。“面积不对”是怎么回事呢?二十多年前,国家鼓励发展农业,拨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但是察布查尔县把国家用于改造耕地的款项挪用了,所以允许把大量的土地发包出去,并给了一些优惠措施、“好处”,例如扣除一些盐碱重、沙化重地块的面积、少算一些不宜耕种的边缘、沟壑地的面积等,鼓励承包者,利用民间的财力人力修整土地。当时这样的承包优惠政策,是政府定的,四界标明清楚,有承包合同为据,怎么过了十来年,土地整治好了,收益越来越好了,就成了我们承包人的问题了呢?
2009年播种冬小麦时,政府又以“清查黑地”为名,派人在我们地头把守,不准我们进地浇水播种,误了农时,这一季冬小麦减产百分之二三十。
2012年政府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清查土地”,这次要没收我们承包的土地,并不给任何补偿。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理由是我们承包的土地属国有,乡政府、村委会无权发包。数十年属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怎么突然就变成了国有土地?十几二十多年前,我们承包荒地劣质地时,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违法?为什么还给予鼓励?现在土地整治好了,效益越来越大了,有些人眼红了,上边有些官员也打起了我们的主意,就说我们违法了。要抢地,就明说,为什么还要制造这样那样的借口?强盗抢掠,不需要什么借口。3月26日,公安局、防暴队的人来了四五十个,不准我们春播。我打开汽车油箱,掏出打火机要引燃自焚,被旁边的人阻止了。县公安局的警察把我抓了关进看守所,罪名是“扰乱社会治安”。我在看守所低血糖发作,昏了过去,被关了七天七夜。
我们响应政府的号召,合法承包的土地,被政府没收后,又被租赁给他人,租赁费每亩每年涨到250元至四五百元。政府收了这笔租赁费干什么用了?也应该给百姓做个交代。我们不认可政府没收承包地,阻止后来的租赁人进地耕种,形成我们与这些人的争斗。还有些承包地被没收后再次荒芜,田间设施遭毁坏,树木枯死,损失严重。
我第二次被关押,是在我2013年第二次到北京上访回到察布查尔后。县公安局警察把我软禁在医院七八天,后又送进看守所,关了三天,罪名是我“污蔑县委书记王奕文”。这是无中生有的陷害。有人控告王奕文受贿,警方出面说是我说的,硬按在我头上,但是又拿不出我说的依据。为此,伊宁县检察院起诉了我,说我“污蔑县委书记王奕文受贿”,伊宁县法院于2013年11月4日开庭审理,至今未作出判决。我前后被软禁过四次,被跟踪监视累计达半年之久。
伊犁州和察布查尔县的报刊、广播、电视等,多次报道所谓我“违法占有土地”的罪行,还说我拿着高额的军队退休待遇,到察布查尔违法承包土地等,利用人们的仇富心理,挑起人们对我的憎恨。这些宣传机器采访了这些人、那些人,就是没有采访过我,就是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这样的报道公正吗?这样的宣传机器公正吗?
某些官员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因为我承包的土地多,业绩大,影响大,把我压服了,其他土地承包人也就服帖了。在察布查尔县,像这样政府废除的合法承包土地合同有300多份,没收的承包地总数有18万多亩,使承包人血本无归,陷于绝境!有4位土地承包户的人喝农药,以死抗争,其中死一人,被抢救脱险3人,仍留有后遗症。对于坚持反对违法废除承包合同的承包户、上访户,政府视为“钉子户”,非法扣压《身份证》,没收手机、电脑,跟踪、截访、监视居住、传唤,把承包户主近百人次,扣上“非法占用、破坏农用地”等罪名关押,有的承包户被关押六七次,每次关押时间最长的有六十天。判刑的有党上龙、沈志和、库尔班江、于全江等五人。承包人张洪钢、党学良、王宗海等人,2012年几乎全年在北京上访,2013年7月他们再次到北京上访,至今不敢回察布查尔,常年东躲西藏,漂泊在外。
我能让察布查尔县没收了承包地并不给补偿吗?我为改进生产条件共投资了1700多万元,至今还负债300多万元,谁来买单?费劲心血1400多亩劣质地改造得差不多了,被“依法没收”了,谁能接受?
我今年65岁了,至今还没明没黑地驾驶拖拉机耕作。我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一直也弄不明白:我们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土地承包、流转协议,通过政府批准的协议,竟然违法,而政府一个文件就把土地没收了,究竟是法大还是党政官员的权力大?这样严重侵犯土地承包权的事件,为什么我们告到北京,也没人查处,给我们一个公道?
刘小卡
2014年3月9日
来源:维权网
via 新疆察布查尔县七个民族240多户农牧民实名举报前县委书记王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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