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

人权组织:中国未能履行改善人权的承诺

中国自2013年以来就改善人权建议实施情况调查报告。(中国人权捍卫者

人权组织联盟“权捍卫者”22日发表报告,评估中国自2013年10月联合国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以来,就改善人权建议实施的情况。报告总结说,虽然在一些有限领域中有改善,但过去三年的整体状况恶化。

报告称,中国政府在保护和改善人权方面的承诺与实际行动有很大差异。2013年的那份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报告有252项建议,其中236项建议是可实施、可测量的。但根据“中国人权捍卫者”的评估结果,过去三年,236项建议中有190项中国“没有实施”,43项“部分实施”,而“实施”的仅有3项。

“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表示,他们的评估报告与其它记录中国人权自从2013年初成为主席后恶化的报告一致。

该组织还称,他们在报告中指出了中国政府面临的问题和需要消除的障碍,并就废除死刑、保护合法权利、反家庭暴力法、付出歧视性户口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报告同时指出,中国被重新选举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是错误的。人权状况不好甚至敌视人权的政府是没有资格占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员一席的。

普遍定期审议(UPR)是一个独特的程序,涉及对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的人权记录进行审议。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各国的人权状况,并设法解决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侵犯人权事件。2009年2月,中国接受了自“普遍定期审议”机制2006年设立以来的首次评估审核。下一次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普遍定期审议是在两年后。

本文标签:, , , , , , , ,


via 人权组织:中国未能履行改善人权的承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