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几日前,江西发生了一起看守所民警被人当街捅死的血腥事件后,大陆某知名网媒便登载了一篇意在为狱警们鸣不平的文章。在文章中,作者站在「一名曾经的看守所民警」的立场,感同身受的讲述著狱警们又苦又累,没有自由、不能调动的难处;同时,他还强调「看守所领导和民警是不是工作称职,最根本的标准就是看有没有保障好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当作者提出「为什么看守所警察极容易被误解」时,我们这才明白,在他眼中,包括江西那名狱警在内的诸多警察被杀,完全是出于人们的误解;而误解之处,也就在于他们的工作内容以及职责。
说到「警察被杀」,最有名的当属2008年7月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杀警的那起事件。在人们追根溯源之后,警察「暴力执法」的暗黑形象便开始突兀的伫立在公众眼前。更有意思的是,从那时起,有人杀警已不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取而代之的,是警察因滥施暴力而导致无辜公民死亡的颠覆性事件颇为引人注目。
只要稍加搜寻就会发现,网络上有关警察暴力执法的真实案例比比皆是。既然办案的民警、刑警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动辄就对平民百姓暴力镇压,那么在鲜为人知的看守所里,在一群普遍被社会遗忘、鄙视、甚至唾弃的「犯罪分子」面前,狱警的表现又会如何,其实是不难想像的。
在上述那篇为狱警鸣冤的文章中,作者提到「很多人可能不信,但事实却是如此,看守所的工作目标就是保障每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安全,这也是看守所的考核标准」。这句话已然折射出,人们之所以不相信看守所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或正是因为大量的死亡事件就曾在这里不间断的发生过。
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篇《天朝人的21种离奇死法》的文章就列出了几年来在大陆看守所、派出所、监狱等地方犯罪嫌疑人离奇死亡的21个案例。原本该文的重点是意在揭露这21种名称古怪的死亡,不过是由于警察的暴力所致。但反观之,我们亦可见中国的「罪犯」们一旦被关进暗无天日的看守所里,处境如蝼蚁的他们,貌似离死亡就真的只有一步之遥了。
或许有人会说,仅凭这21个案例,也不能对所有狱警一概而论。难道说,这些看守所里的警察们天生就是崇尚暴力、以杀人为乐的恶徒吗?显然,从人性本善的角度而言,从个别有良知的狱警选择了弃恶从善的真实事例而言,我们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众多警察在以暴力的方式对待民众时,脱口而出的辩解之词就是,我们也不想这样做,但有上级的命令,我们也没办法。
在中国,不只是警察,是凡警察所在的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关押「罪犯」的地方,都是为中共这个崇尚暴力的政党服务的。也就是说,中共是这些警察们最大的领导和上级。对中共来说,警察只是用来在民众面前扮演「施暴者」以及「行凶者」的工具。值得一提的是,「罪犯」与警察、尤其是狱警之间本无太多个人私怨,很多「罪犯」都只是中共划定的「阶级敌人」。
当中共认为,领导的特权高于人权时,遭受不公的上访者就会被关押;当特权高于言论自由时,无数包括大V在内的异见人士就会被刑囚;当高于良知与公理时,无数正义学者与人权律师就会被剥夺人身自由;当中共认为,自身的特权高于信仰、真理时,「有神论」者以及各类宗教信仰人士就会遭到残酷的对待,被迫害、被虐杀的不计其数。从1999年,江泽民集团下令迫害法轮功时,高喊著「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嚣张气焰就可见一斑。
令人悲悯的是,在这种被视为「群体灭绝」的迫害中,又有多少狱警变身为江泽民倒行逆施的打手和工具?有资料显示,为了让那些坚守「真、善、忍」的好人放弃信仰,中共准备了100多种酷刑和各类毒药,甚至活体摘取他们的器官、对其进行虐杀。试想,这些每天发生在看守所、劳教所的罪恶行径又怎会与工作在那里的警察无关?甚至按照上级的指示,这些狱警被提拔、晋升、加薪等一切涉及自身的既得利益,都与其是否竭尽所能的参与了迫害紧紧捆绑在一起。
在这种利益诱导下,狱警们为了完成任务,则极有可能更加疯狂的施暴。法轮功学员能凭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强大意志,只用最平和的方式劝善,从未采取过任何「以暴制暴」的方式进行「还击」。然而,这并不能保证,那些愤恨无从宣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极端之人在毫无退路的情况下,最终仍选择走上「以牙还牙」的复仇之路。由此,我们或可说,杀警并非出于他人的误解,而是自己种的的恶因导致了恶果。
而这其中,惟一需要澄清的是,包括狱警在内的大陆警察虽这般为恶,却不一定出自于他们的本心。然而身为警察,则更要认清一点:哪怕是被迫的,也必须主动的在为善与为恶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只有这样,或才能免遭类似「被杀」的横祸。
【大纪元2016年11月05日讯】
via 颜丹:「看守所警察极容易被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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