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湖北作家熊飞骏被公安以非法出版罪名抄家带走。知情人指,熊被抓是因为在香港出版论述宪政的新书,“政治案件经济办”是当局打压公民言论自由的手段。此前,阿波罗网曾首发何清涟文章指出,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为江泽民首创,是江留下的政治遗产。
《历史在这里哭泣》的作者、湖北作家熊飞骏,12月8日被湖北红安公安局警察以涉嫌非法出版为由抄家带走。
《历史在这里哭泣》的作者、湖北作家熊飞骏。(public domain)
自由亚洲报道,知情人指,当局抓捕熊飞骏是因为他不久前在香港出版了一本论述宪政的著作,而该书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大陆,引发当局不满。
熊飞骏的好友、深圳作家天佑告诉自由亚洲电台,熊飞骏是具有良知的公共知识分子,常在博客发表政见,此次被抓事关他的新书。
天佑表示,熊飞骏是一个非常温和的民主人士,社会热点他也不怎么参与。熊飞骏事件与傅志彬案性质一样,“政治案件经济办”,是当局滥用公权力打压公民言论自由的案例。
天佑称,同类案件做比较,傅志彬是判了一年零10个月,熊飞骏这种情况,好像他的销售量没有傅志彬多,如果他能够早早认错或许判个半年,他要是不认错那就难说。
去年12月,江西作家傅志彬因撰写出版《洗脑的历史》一书而被控“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据了解,该书在台湾出版,经各种渠道流入中国后引发巨大反响,但被当局认为歪曲共产党史,抹黑中共领导人。
不少网民将熊飞骏比作“第二个傅志彬”。
江泽民政治遗产: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
2012年5月,阿波罗网曾首发旅美经济学家何清涟的文章《江泽民的政治遗产: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
文章认为,仔细梳理之后,发现江泽民时代五花八门的“政绩”,其实只有他创立用来打击政治异己的原则——“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仍然在中共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文章说,“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是江泽民1998年左右在上海巡视时正式提出,此后成为中国对付异议人士的一条准则。江泽民为什么要这样做?那是因为在邓小平时期,对思想言论方面的批判出现了“越批越香”的情况。一位作者可能原来名不见经传,但其作品一被中共政府批判,立即洛阳纸贵,立成名人。原来在思想理论界有地位的人士,如果被中共政府树为批判靶子,则会变成知识界的精神领袖。为了不让这些“自由化分子猎名”,江泽民在其智囊赞襄之下,想出了这一高招。
“猎名”这个词,何清涟在中宣部下达给各大报社的电传里看到过,当时那条指令就是禁止全国各报社再发表她的文章。
文章分析,这条“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的原则体现在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法律制度层面。具体方式就是用“危害国家安全罪”、“泄露国家机密罪”、“阴谋颠覆政府罪”来整治各种类型的“思想犯”、政治犯及维权人士。毛泽东时代曾用“反革命罪行”整肃被视为政治异己的民众,制造了不少血腥味极浓的冤假错案。毛死后,“反革命罪”遭到国际社会与国内人民的普遍唾弃。在1989年以前胡耀邦、赵紫阳任总书记时期,对“反革命罪”基本弃用。但到了江泽民统治时期,“反革命罪”换上新的外衣重返中国社会。中共当局于1993年2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继而于1997年在修订《刑法》时,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减少其鲜明的政治色彩。
“危害国家安全罪”近年来已经成为中共当局迫害政治犯与思想犯的主要罪名,成了中共当局任意剥夺公民权利一个最方便的无耻借口。
第二个层面是操作层面。即在整治政治犯、思想犯时,不再用政治理由入罪,而是另找被整治者的弱点,比如经济方面与刑事方面的罪名。如果没有这样的弱点,就要为被打击对象制造出弱点来。
文章列举了数名近几年被中共以各种非政治罪名劳教、抓捕的异议人士:魏泉宝,1998年被广州市公安局以嫖娼罪处三年劳教;戴学武,2000年6月被上海市公安局宣布涉嫌抢夺罪刑事拘留;刘水,2004年被深圳市公安局诬以嫖娼罪入狱。其中被数度污名化并重判的是著名异议人士彭明,1999年1月他被中共当局以嫖娼罪逮捕,判刑一年半,后流亡海外后成立了联邦党,任委员长。2004年5月被人诱入云南,始以“非法持有假币罪”名逮捕,2005年1月,被武汉市第二中院以“组织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为了摧毁异议艺术家艾未未的行动能力与组织能力,中共当局更是对症下药地诬之以“逃税罪”罚以2000多万元的巨款。
文章认为,在中共政权黑社会化的过程中,江泽民这一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的政治原则起了关键性作用。这就是江泽民执政13年留下来并被发扬光大的政治遗产,先是残害人民,最终残害自己内部人,成为中共内部严重分化、削弱其统治力的契机。
【阿波罗网首发文章:首发 薄熙来做梦也想不到 他竟然被江泽民给害了】
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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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熊飞骏涉"非法出版"被抓 江泽民首创"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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