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讯】到台旅游跳机寻求政治庇护的湖南异议人士龚与剑,遭台湾陆委会拒绝受理,他在26日发表公开信,寻求支持。龚与剑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时表示,目前面临困境,如果自诩自由和民主的台湾政府一定要遣返自己,他也无话可说。
台湾见面。
至于被拒原因,引述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龚与剑称,他们用的理由很可笑,“甚么我不能证明我带过来的相关文件的真假呀,甚么我是一个没有名气的小人物呀等等”。他表示,目前随时可能被遣返大陆,他要向全世界一切崇尚民主热爱自由的人民紧急求救。
他说:我带来的劳教通知书、收容审查书和解教通知书上面有当年中共当局的印章,足以证明当年我是因为六四的政治原因而遭受到了中共的政治迫害。说我是一个没有名气的小人物,我承认,但是,当年的六四命运不就是像我们一样生活在底层千千万万的参加才会震惊世界吗?我想请问台湾的陆委会,所谓的有名气,是不是要把我遣送回中国大陆继续坐牢,把中共的牢底坐穿,坐透,然后我就有名气了?
今年三十八岁的龚与剑是湖南益阳市人。曾因声援六四,遭中国政府以反革命罪名送劳教两年,此后因异议人士身份,遭受当局多年的骚扰。上月二十二日,他以旅游签证入台停留十五天,但他作出“跳机”,并在前天安门学运领袖吾尔开希和台湾人权团体的帮助下,向台湾政府寻求政治庇护。
去年5月,马英九政府以专案许可的方式,发给包括四名法轮信徒,以及吴亚林、燕鹏、蔡陆军、颜军、陈荣利五名异议人士长期居留许可。他们分别在二零零四到零七年间,通过不同方式到达台湾,随即向台湾政府请求〝政治庇护〞。他们将在两年后获得身份证。
然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台湾政府对于中国大陆民运人士到台湾寻求〝政治庇护〞一事无法定性。尽管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在立法院提出了〝难民法草案〞,将中国大陆地区的人民等同于外国人,一概给予在台湾寻求〝政治庇护〞的权利。
然而国民党政府坚持中国大陆地区人民不等于外国人,无法给予政治庇护。因此只要遇到中国民运人士投奔台湾,如果不是转送其他国家,就只能滞留台湾。这期间他们没有身份、无法工作、没有资格参加医保,只能依靠陆委会发放每个月折合四千元人民币的生活津贴度日。
分析人士邓艾认为,获得台湾总统的专案许可,不是一种常规法律程序,很大程度受到当时当地的主客观因素制约。去年上述九位人士获得专案许可是因为台湾关注人权的公民团体持续发声,再加上田秋堇、高志鹏等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持续向政府施压,才解决了他们长期以来身份不明的问题。现在两岸通行相对方便,但是试图到台湾寻求政治避难的人士,必须了解台湾的法律现状,否则盲目到台湾寻求政治避难可能成为这些政治异议人士的人生“滑铁卢”。
来源:博闻社综合
via 大陆政治异议人士到台湾申请政治避难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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