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虽获无罪判决,但聂案的许多隐情仍然扑朔迷离,其中之一就是聂树斌的真正死亡时间,他到底是何时被执行死刑的?坊间风传的章含之换肾用的肾源就是聂树斌的,到底是离谱的谣言,还是有根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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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章含之的换肾时间。
1)第一财经日报社社长助理叶航于2008年1月26日在新浪博客中写了篇纪念刚去世的章含之的文章《哀伤的雪——悼章含之》,文中写道:
章老师很相信本命年说法的,就是最后一次我去看她的那天(注:前文写明是2007年11月底)她说:「本命年是有些晦气,我的每一个本命年都有些麻烦事儿,上一个本命年是我大手术,再前一个本命年是老乔去世,这个本命年我又这么不好,哎!」
章含之生于1935年7月14日,属猪。说这话的2007年正好是她本命年。章所说做大手术的「上一个本命年」应该是1995年,她正好60岁,农历的时间为1995年1月31日-1996年2月18日。也就是说章在这个期间做了大手术。
2)2015年1月1日,《南都周刊》第838期刊载了章含之女儿洪晃的专栏文章,题为《受虐者的狂欢》,讲的就是社会上风传她妈用了聂树斌的肾,洪晃否认了这个说法。文章中洪晃是这么说的:
「我母亲的确换过两次肾,她是1995年得肾炎,透析一年多以后换肾。第一次换肾是在北京朝阳医院,第二次是7年以后在上海长征医院。两个医院没有透露肾源。」
「因为我妈妈是1996年换肾,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回答,我妈妈换肾所采用的器官与1995年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无关。」
由于叶航与章含之有多年的交情,关系很近,又是亲耳听章含之说的;洪晃则是章的女儿,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两人说的比较可靠。
那对比叶航文与洪晃文,两个时间的交集是1996年1月1日-1996年2月18日。也就是说,章含之是在这49天中的某一天首次做了换肾手术。
此前有许多文章认为章含之用了聂树斌的肾是谣言,因为时间对不上。
公开文件显示,聂树斌是在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枪决。按医学常识,换肾手术必须在供体死后48小时内进行。既然章含之的换肾手术是在1996年1月或2月做的,那时间显然对不上。洪晃很肯定地说不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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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聂树斌案的复查移交山东高院后,聂树斌的辩护律师李树亭几经周折,终于在2015年4月看到了聂案的全部案卷。从案卷中,李律师除了发现大量与定罪及程序有关的疑点外,在聂树斌到底是何时死的,也提出了质疑。重要的证据有:
1)聂树斌「死后」又离奇上诉。
案卷显示,聂树斌是1995年4月27日被枪决的。但案卷中却有一份落款时间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由聂树斌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刑事上诉状」。在复查听证会上,李律师出示了这份上诉状,法庭认定这是聂树斌亲笔书写,这意味着法庭承认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存在重大误差。
2)死刑现场照片显示,枪决聂树斌应该是在下雪的冬天。
李律师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表示,从案卷中的执行照片看,聂树斌是身穿羽绒服跪在雪地上,雪比较厚。而旁边的执行人员也穿着厚厚的冬装,聂不可能是在1995年4月27日被枪决的。
李树亭律师为此专门到石家庄气象局查阅气象资料,1995年4月27日是25.8度,天很温暖,不可能下雪或穿羽绒服。
李律师进一步查阅了前后一年多的气象资料,发现那段时间中,石家庄只下了三场雪,其中1996年1月13日、14日下了两场比较大的雪,其后又下过一场很小的雪。从执行现场照片上的积雪厚度来判断,聂枪决的时间应该是1月13、14日那两场大雪之后!
(李树亭律师接受凤凰卫视采访视频:)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512/01b41491-584c-41be-84a7-24fa06ddde60.shtml
期间李律师还找到另一证人,他表示聂树斌可能是在1995年10月1日左右被执行死刑,反正不是4月27日。
李律师查阅案卷还发现,指挥这次死刑执行的审判员为空白。临场监督人员的检查人员也为空白。也就是说,这次执行既没有执行报告,也没有临场监督报告,这完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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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死刑执行照片不是伪造的,再配合石家庄市1995年4月至1996年4月间的气象资料,那么,不用太高深专业的水平,我们都能判断,聂树斌被枪决的时间,应该是在1996年1月13日后的几天,因为照片显示,执行死刑时地上的雪刚开始有点融化。
现在我们再来对比聂树斌的死亡时间与章含之的换肾时间:
章含之首次换肾时间:1996年1月1日-1996年2月18日之间;
聂树斌真实死亡时间:1996年1月13日后的几天。
加上那些无风不起浪的传言,加上聂树斌死亡时间那么诡异,你会得出甚么结论?
还有另外一个诡异的细节是,按官方的说法,人是4月27日枪毙的,但枪决前却没有通知家属。4月28日聂树斌的父亲还去看守所给儿子送生活用品,到了看守所才知道人已经枪毙了。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说,那时她儿子可能还没死,但他们为甚么说人已经枪毙了呢?还把骨灰都拿来了,他们是甚么目的的?
如果聂树斌确实是1996年1月才枪毙的,那案卷里写的却是1995年4月27日执行死刑,又不告诉家属,家属找上门来才说人死了,还把骨灰都拿出来了,那当地公检法和政府演的又是哪一出呢?反正是判了死刑要枪毙,为甚么要这么做呢?这其中的猫腻真是让人有太多的想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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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篇文章,考证聂树斌死亡时间与章含之换肾时间的关系,并无指责章含之的意思,因为章含之本人不一定知道肾源,包括家属洪晃也不知道,而使用死囚器官在当时是很常见的。
我国的现状是,器官移植来源很少,每年都有大量需要移植的患者在等待中死去。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坦言,器官紧缺是我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2014年12月3日,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主席黄洁夫在昆明研讨会上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在那篇《受虐者的狂欢》中,洪晃是这样自我批判的:
「然而这并不说明我不用反思整个器官移植的过程。妈妈两次换肾,我们都不知道肾源是哪里,更不要说是谁的。作为病人和家属,我们只是庆幸在需要移植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到匹配的器官。我们从来没有参与寻找匹配的器官,也没有打听过器官的来源。这一切都是医生安排的。而我们为甚么不参与、不打听,是因为我们有一种感觉,这个过程可能我们不想知道,可能很恐怖。所以虽然我肯定我妈妈的肾移植与聂案无关,但是我不能肯定她的肾移植跟王树斌、张树斌或者其他死囚无关。我们都得了选择性道德麻木症。」
通过以上考证,我觉得章换肾与聂案很可能有关,但我们也并不能因此确认这一点。事实上,了解了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后就会明白,章含之换肾是否跟聂树斌有关,其实也没那么重要。问题的关键不在章含之身上,而在聂案本身。
即使聂树斌已经被宣告无罪,但聂案仍有太多的真相没有公开:现场怎么勘察的,聂杀人的证据是怎么确认的?为甚么最初的笔录离奇失踪了?有没有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是甚么力量推动聂被判死刑的?在王书金主动供出该案后,是谁在阻挠真相的查明?有多少势力参与了对聂案的复查,以致聂案一拖11年?
现在连聂树斌到底是甚么时候死的都没搞清,他的死有没有其它因素掺杂其中?这些都是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给公众一个交代。
文章转自作者微信公众号「颠倒的黑白」。
via 雷歌:「聂树斌死亡时间」与「章含之换肾时间」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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