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水律师按:家住天津市的赵春华老太太,在街头摆的供小盆友射气球的小摊上,有6支玩具枪被警方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她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对于赵春华老太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作为普通的律师,说一句”公道话“,与法律有关,更与”人性“和“常识”有关!既然老太太摆个气球射击小摊儿,供游人、孩子玩耍、游戏,被人民的法院判决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辣么…….
玩具气枪生产厂家必然依法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批准生产的政府机关则必然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同案犯;
卖给老太太玩具气枪的商家构成【非法销售枪支罪】;
收场老太太场地费的单位则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同案犯;
曾经所有玩儿气枪的小盆友构成【非法使用枪支罪】;
那些陪着小盆友玩耍的爹妈构成【非法使用枪支罪】的同案犯;
所有见到的、走过的路人则构成【非法使用枪支罪】的包庇犯…..
对此,依法建议如下—–
把我们的盛世大中国建成一个大大的监狱!
把以上所有人都装起来吧!
反正也不差钱,
辣么多钱,
把成千上万的人民币送给尼玛老外,
还不如在自己的国家多建几所监狱啊!
阿门…
原文链接:够辣的网文:《关于“老太太持枪案”的法言法语》 - 中国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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